區諾軒已申請刑期上訴,今在高等法院申請上訴期間保釋外出。

前年8月18日民陣舉行「流水式集會」,前立法會議員區諾軒早前承認一項「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及一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今年4月被判囚1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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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已申請刑期上訴,今在高等法院申請上訴期間保釋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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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庭法官彭偉昌聽畢雙方陳詞後拒絕其申請,將擇日頒佈判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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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由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 (特別職務) 蕭啟業代表,區諾軒今由資深大律師彭耀鴻代表。區諾軒除了818案外,另因 47人初選案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而須還押候訊。

區諾軒早前被判囚10個月。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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