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有些漢字長得很相似
甚至是傻傻分不清楚
就像下面這些字,一起來看看
一些漢字看似一筆之差
事實上就是相差甚遠!
有些字寫錯
影響的只是語文卷面的分數
可有些字寫錯就嚴重了
甚至可以關係到一套房哦!
近日,金山法院審理了一起
商品房預售合同糾紛案
男子竟然在商品房預售合同上
把自己名字寫錯了
……
這也能寫錯?!
那房子還是不是他的呢?
上海80後小伙張某贇2020年看中了一套金山的小戶型商品房,當即與某房地產有限公司簽訂了商品房預售合同。
張某贇陸續支付了54萬餘元首付款,餘款則打算申請公積金貸款支付。可正當他滿心歡喜地憧憬新家生活時,卻意外地被告知,公積金貸款無法辦理…
張某贇趕緊緻電公積金中心詢問,沒想到問題竟出現在自己名字上的。
公積金中心以「贇」和「贇」字完全不同為由,拒絕為張某贇辦理公積金貸款。
「合同上您的簽名是張某贇,而身份證上的名字卻是張某贇,名字不同,我們沒辦法為您辦理公積金貸款。」
原來,平時在日常生活中
張某贇並不注意「贇」和「贇」
兩個字的差異和不同
在簽名時,「贇」和「贇」字經常混用
所以在上述購房簽購單和
商品房預售合同中
很順手地簽成「張某贇」
令他萬萬沒想到的是
幾筆之差,就引來了如此大的麻煩!
「辦不了貸款,我就沒錢支付剩餘款項了啊!」張某贇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
這時,工作人員提醒,「別說貸款,名字有誤,就意味著房屋的所有權人並非你本人,也無法享有這套房屋上的權益。」
無奈之下,張某贇只能
要求房地產公司退還購房首付款
並賠償其損失
沒想到他的這些訴求
又讓他碰了一鼻子灰
房地產公司以預售合同已經備案,且「贇」字在電腦中很難查詢,平時使用也不方便等作為理由,拒絕了張某贇的退款及賠償要求,並提議:要不你改名字吧。
「這算哪門子事,還讓我改名,這房子我不要了……」張某贇一氣之下將房地產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解除與房地產公司簽訂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房地產公司需退還54萬餘元的購房款,並賠償損失30萬元。
張某贇認為,房地產公司工作人員在合同簽訂時未盡到嚴格審查義務,對造成其不能正常辦理貸款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存在嚴重失職;且即便自己在他處重新預定購房,被告也應對房價上漲造成的損失作出賠償。
而房地產公司則表示,張某贇在日常工作生活中經常會使用錯誤的名字,自身存在重大過失,應承擔主要責任;鑒於張某贇不願重新簽訂合同,房地產公司同意解除雙方簽訂的合同並退還購房款;但對於30萬元賠償不予認可。
法院審理認為,在本案中
雙方簽訂的備案合同因名字登記錯誤
導致買賣合同無法繼續履行
雙方的合同目的不能實現
符合解除合同的要件
合同解除後
房地產公司應當返還購房款
至於張某贇要求的30萬元賠償
由於未提供相應證據,法院不予認可
當事人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一定要以身份證上的名字為準,避免日後產生不必要的麻煩。
一旦購房合同中名字寫錯,且該合同已在房屋管理相關部門辦理備案,就必須註銷原購房合同,再簽訂變換更名的新購房合同。
神州快訊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