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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共住房面積標準出爐,最小建築面積為35平方米

大灣區

深圳市公共住房面積標準出爐,最小建築面積為35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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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共住房面積標準出爐,最小建築面積為35平方米

2021年07月28日 21:44 最後更新:21:50

7月27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與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組織編製了《公共住房建設標準》(以下簡稱《標準》),其中提到,公共住房最小建築面積為35平方米,最大建築面積為150平方米。公共住房層高不應小於2.8米,居住空間的室內凈高不應小於2.55米。

《標準》針對各類公共住房(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公共租賃住房)細化了不同面積區間段的套型面積指標,細化了不同面積區間段的套型面積指標,滿足了不同居住人群差異化的需求。同時,規定了各類公共住房不同套型功能空間的最小使用面積,以保障住戶空間使用的合理性及舒適性。  

其中,人才住房套型分為五種,最小套型建築面積為35-40平方米,套內面積不低於27平方米;最大套型建築面積為145-150平方米,套內面積不低於109平方米。安居型商品房分為兩種套型,最小套型建築面積為65-70平方米,套內面積不低於49平方米;最大套型建築面積為85-90平方米,套內面積不低於63平方米。公共租賃住房分為四種套型,最小套型建築面積為35-40平方米,套內面積不低於27平方米;最大套型建築面積為80-85平方米,套內面積不低於59.5平方米。

公共住房層高不應小於2.8米。居住空間的室內凈高不應小於2.55米,局部凈高不應小於2.2米,且其面積不應大於居住空間使用面積的1/3;廚房、衛生間的室內凈高不應小於2.3米,局部凈高不應小於2.0米,且其面積不應大於廚房、衛生間使用面積的1/3。

《標準》還考慮到不同地段、不同層次、不同類型住戶的需求,規定可以結合所在區域配套設施情況,增設公共會客廳、公共書吧、公共健身房、公共廚房、公共食堂、公共洗衣房等公共設施,以有效完善住區配套,提升整體居住品質。

另外,《標準》稱,要用好公共空間,提升住區品質。借鑒香港、新加坡的先進做法,增加立體開發、全天候通道等內容。通過利用建築首層、塔樓底層、裙房屋面、避難層、塔樓屋面等區域設置公共綠化及公共休閑活動場地,有效增加公共空間面積,提升居住品質;通過相鄰用地之間設置公共連廊,有效拓展居民的活動空間,促進住區之間共享公共配套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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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傳香港人才樞紐獨特優勢 人才辦5月初舉行高峰會

2024年04月23日 14:33 最後更新:23:05

香港人才服務辦公室將於5月7至8日在會展舉行「香港.全球人才高峰會」,並會同步舉行「機遇匯人才博覽展」。

才辦總監劉鎮漢主持記者會。政府新聞處圖片

才辦總監劉鎮漢主持記者會。政府新聞處圖片

香港人才服務辦公室總監劉鎮漢表示,希望透過高峰會宣傳香港作為人才樞紐的獨特優勢、及推動大灣區內的人才流動及合作。活動邀請20多名來自本地、大灣區、世界各地的政商界人士,分享國際就業市場、人才流動趨勢,探討人才交流及合作機遇等,活動免費入場。

人才辦將於博覽展設展示區,介紹香港的獨特優勢和發展機遇、各人才入境計劃和人才辦的支援服務,並由抵港人才分享落戶香港的經驗。博覽展預計有近百間公私營機構參展,包括投資推廣署、機管局和醫管局等。

才辦總監劉鎮漢(右三)與部分參展機構代表和來港人才合照。 政府新聞處圖片

才辦總監劉鎮漢(右三)與部分參展機構代表和來港人才合照。 政府新聞處圖片

劉鎮漢表示,過去一年來港的人才主要從事金融、科技、商貿工作,又說本身有家庭的人才,最關注香港的教育,其次是就業機會及住屋需要。他表示,人才辦有不同的合作夥伴,可以協助解決不同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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