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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偉健獲「解禁」 司法機構回覆案件排期處理由法院領導決定

政事

郭偉健獲「解禁」 司法機構回覆案件排期處理由法院領導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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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偉健獲「解禁」 司法機構回覆案件排期處理由法院領導決定

2021年07月29日 16:58 最後更新:16:58

區域法院法官郭偉健去年5 月處理反修例傷人案,判辭中形容被告「情操高尚」引起社會爭議,被前終院首席法官勒令禁審示威案。根據司法機構網頁,郭官獲「解禁」。

區域法院。

區域法院。

司法機構回覆︰ 「一直以來,案件的排期、處理,以及委派哪一位法官負責處理案件,均屬於司法機構獨立行使的司法職能,由相關級別的法院領導決定。法院領導會一貫考慮所有相關因素,包括須審理案件的性質、法官的背景、法律專業範疇、有關法官可否抽空參與聆訊等。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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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時有三百多宗與社會事件有關的案件已轉介至區域法院,大部分尚待處理。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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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區域法院法官在考慮郭法官的專長和經驗、司法機構完成處理有關對郭法官的投訴已超過一年時間、郭法官在該一年多時間以來的工作表現、其他法官人手及工作安排等相關因素,在得到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同意後,決定郭法官可協助處理與社會事件有關的案件。

郭偉健獲「解禁」,司法機構:案件排期由法院領導決定

郭偉健獲「解禁」,司法機構:案件排期由法院領導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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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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