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拘捕一名 26 歲無業人士及一名 18 歲中六生,消息指涉嫌針對無綫電視及廣告客戶作出誣衊抵制。
警拘2人涉網上恐嚇傳媒及廣告商。
警方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科技罪案組)警司譚威信指,有不法分子在網上社交平台、專頁、頻道、群組廣泛發布大量帖文誣衊一個傳媒機構,威嚇不同廣告商施壓、脅迫停止刊登廣告,造成名譽上、經濟上損失。警方發現2名疑犯曾經發布煽動參與非法集結及使用暴力的言論,煽動襲擊機構職員、警員及家屬。
點擊看圖輯
警方拘捕一名 26 歲無業人士及一名 18 歲中六生,消息指涉嫌針對無綫電視及廣告客戶作出誣衊抵制。
警方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科技罪案組)警司譚威信指,有不法分子在網上社交平台、專頁、頻道、群組廣泛發布大量帖文誣衊一個傳媒機構,威嚇不同廣告商施壓、脅迫停止刊登廣告,造成名譽上、經濟上損失。警方發現2名疑犯曾經發布煽動參與非法集結及使用暴力的言論,煽動襲擊機構職員、警員及家屬。
網罪科經深入調查昨日在深水埗及馬鞍山分別拘捕2名18歲及26歲本地男子,2名被捕人士無直接關聯,涉嫌包括「串謀刑事恐嚇」、「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以及「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及「煽惑他人襲擊致造成身體實際傷害」等。警方搜出3部手機2部平板電腦等。
警方指,去年9月針對相關傳媒機構的另一宗案件作出拘捕行動,徵詢律政司法律意見,較早前已經落案起訴並在今日中午提堂。
警方指,串謀刑事恐嚇最高刑罰監禁5年,任何人煽惑他人犯罪則可判處該罪行最高刑罰,有意圖而傷人可以最高判處終身監禁。而網上言論也有可能違反高等法院2019年頒布的臨時禁制令,包括在互聯網促進、鼓勵、煽動、使用或威脅使用暴力,以及針對警察及家屬,可能觸犯藐視法庭罪。警方提醒市民現實世界、網上世界的言行都要承擔法律責任
資料圖片
網罪科經深入調查昨日在深水埗及馬鞍山分別拘捕2名18歲及26歲本地男子,2名被捕人士無直接關聯,涉嫌包括「串謀刑事恐嚇」、「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以及「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及「煽惑他人襲擊致造成身體實際傷害」等。警方搜出3部手機2部平板電腦等。
警拘2人涉網上恐嚇傳媒及廣告商。
警方指,去年9月針對相關傳媒機構的另一宗案件作出拘捕行動,徵詢律政司法律意見,較早前已經落案起訴並在今日中午提堂。
警方拘2男涉恐嚇及煽惑,發逾多則帖文誣衊抵制無綫及廣告商。資料圖片
警方指,串謀刑事恐嚇最高刑罰監禁5年,任何人煽惑他人犯罪則可判處該罪行最高刑罰,有意圖而傷人可以最高判處終身監禁。而網上言論也有可能違反高等法院2019年頒布的臨時禁制令,包括在互聯網促進、鼓勵、煽動、使用或威脅使用暴力,以及針對警察及家屬,可能觸犯藐視法庭罪。警方提醒市民現實世界、網上世界的言行都要承擔法律責任
警拘2人涉網上恐嚇傳媒及廣告商。
警方無透露涉案傳媒及社交專頁名稱。被問及發動抵制如何構成刑事恐嚇,警方解釋深入調查案中被捕人的角色、發言及發布目的,專頁自2020年5月出現,過去一段長時間發布超過2000則帖文,當中針對100個不同廣告商、機構及其藝人,對廣告商作出不合理的攻擊,威脅名譽及財產,意圖作出或不作出一些作為,警方並不是看單一個字眼,而且綜合超過2000則帖文去審視。
被問到如果呼籲抵制提供魚翅的商戶等,會否涉及刑事恐嚇。他表示,不會評論有關的例子,強調要視乎每宗案件的情況。而在本案中看不到有真正的原因向涉事傳媒機構及廣告商施壓。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