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云南日報微信公眾號消息:7月29日,雲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了一批人事任免名單。
其中,根據省人民政府省長王予波提請:決定免去劉剛的省水利廳廳長職務;決定任命胡朝碧為省水利廳廳長,
敷衍整改問題,被追責問責。
敷衍整改嚴重破壞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問題追責問責情況。
中央第八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通報「雲南省文山州違建小水電敷衍整改嚴重破壞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根據云南省委的要求,省紀委監委第一時間以事立案直查直辦,開展了全面深入的調查。
經查,省水利廳及相關領導幹部在審核確定二河溝一級電站清理整改分類時「放水」,將本應納入「立即退出類」的二河溝一級電站列為「限期退出類」;文山州政府,文山市委、市政府及相關領導幹部地方保護主義、本位主義思想嚴重,對反饋整改問題置若罔聞、不予重視,片面強調本地區實際,弄虛作假、心存僥倖,反饋問題長期得不到整改解決。
根據有關黨紀法規,經雲南省委批准,決定對文山州違建小水電敷衍整改嚴重破壞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問題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嚴肅追責問責。其中對5名省管幹部的追責問責,對省水利廳黨組書記、廳長劉剛同志進行談話提醒。
官方履歷顯示,劉剛1963年4月出生,雲南隆陽人,曾長期任職保山市,2006年任保山副市長,2012年任保山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2015年2月任保山市委副書記。
2015年10月,劉剛調任雲南省水利廳黨組書記,2017年3月同時任廳長,至此番卸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