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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耀廷等3人涉立會選舉非法宣傳「雷動」 案件轉介區院下月訊

政事

戴耀廷等3人涉立會選舉非法宣傳「雷動」 案件轉介區院下月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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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耀廷等3人涉立會選舉非法宣傳「雷動」 案件轉介區院下月訊

2021年07月30日 10:44 最後更新:13:41

前港大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心理學家葉劍青及「雞蛋同盟」董事石守正涉嫌在 2016 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期間,作為非候選人或任何候選人的選舉開支代理人,先後在兩份報章刊登 6 個廣告,而招致選舉開支共逾 25.3萬元,本周一被廉政公署起訴4項「在選舉中作出招致選舉開支的非法行為」罪。案件今早在東區法院提堂。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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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暫時毋須答辯,以待案件轉介至區域法院。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將案件押後至8月19日,屆時各被告將到區域法院應訊。控方不反對3被告保釋,惟戴因初選案須繼續還柙。兩名被告續准保釋,條件包括現金10,000元、不得離港及接觸控方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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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港大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心理學家葉劍青及「雞蛋同盟」董事石守正涉嫌在 2016 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期間,作為非候選人或任何候選人的選舉開支代理人,先後在兩份報章刊登 6 個廣告,而招致選舉開支共逾 25.3萬元,本周一被廉政公署起訴4項「在選舉中作出招致選舉開支的非法行為」罪。案件今早在東區法院提堂。

戴耀廷。 資料圖片

3人暫時毋須答辯,以待案件轉介至區域法院。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將案件押後至8月19日,屆時各被告將到區域法院應訊。控方不反對3被告保釋,惟戴因初選案須繼續還柙。兩名被告續准保釋,條件包括現金10,000元、不得離港及接觸控方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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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耀廷 (57歲)、葉劍青(55歲)及石守正(50歲)同被控4項「在選舉中作出招致選舉開支的非法行為」罪,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22(1)及23(1)條。控罪指,3人非身為候選人或任何候選人的選舉開支代理人,在2016年9月4日舉行的2016年立法會換屆選舉中作出非法行為,即在該選舉中或在與該選舉有關連的情況下,透過雞蛋同盟有限公司(雞蛋同盟)招致選舉開支共逾253,000元,以用於在《明報》及《蘋果日報》刊登6個廣告。

資料圖片

廉署新聞稿指,戴耀廷在該換屆選舉前曾分別透過電台節目、記者會及社交媒體向選民介紹一項投票計劃,其目標是透過招募選民根據該計劃提供的建議投票予某些候選人,以達致過半數當選議員均來自某特定群組。宣傳該計劃(「雷動計劃」)及其目標的廣告,分別在2016年8月9日、9月2日及4日刊登於《明報》及《蘋果日報》。

左起:被告戴耀廷(資料圖片)、石守正、葉劍青。

雞蛋同盟就該3個刊登於《明報》的廣告支付了133,540元,並就另外3個刊登於《蘋果日報》的廣告支付了120,000元。葉劍青及石守正同為雞蛋同盟董事及該公司銀行帳戶的授權簽署人。

戴耀廷。 資料圖片

戴耀廷。 資料圖片

戴耀廷 (57歲)、葉劍青(55歲)及石守正(50歲)同被控4項「在選舉中作出招致選舉開支的非法行為」罪,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22(1)及23(1)條。控罪指,3人非身為候選人或任何候選人的選舉開支代理人,在2016年9月4日舉行的2016年立法會換屆選舉中作出非法行為,即在該選舉中或在與該選舉有關連的情況下,透過雞蛋同盟有限公司(雞蛋同盟)招致選舉開支共逾253,000元,以用於在《明報》及《蘋果日報》刊登6個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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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新聞稿指,戴耀廷在該換屆選舉前曾分別透過電台節目、記者會及社交媒體向選民介紹一項投票計劃,其目標是透過招募選民根據該計劃提供的建議投票予某些候選人,以達致過半數當選議員均來自某特定群組。宣傳該計劃(「雷動計劃」)及其目標的廣告,分別在2016年8月9日、9月2日及4日刊登於《明報》及《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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雞蛋同盟就該3個刊登於《明報》的廣告支付了133,540元,並就另外3個刊登於《蘋果日報》的廣告支付了120,000元。葉劍青及石守正同為雞蛋同盟董事及該公司銀行帳戶的授權簽署人。

左起:被告戴耀廷(資料圖片)、石守正、葉劍青。

左起:被告戴耀廷(資料圖片)、石守正、葉劍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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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俊傑:【國安法是選舉靈丹妙藥?】

2020年07月12日 18:44 最後更新:01:00

經過2019年區議會選舉大敗,建制派重新審視定位,以攻為守。大批藍絲KOL如雨後春筍般湧現,包括現任立法會議員,落選區議會議員,政黨社區幹事和社區知名人士等都成為網上視頻創作者或時事評論員,甚至爭相表態,誓要更藍,更愛國,更突出自己。雖然筆者並不否定網絡宣傳的重要性,但過份陷入「越深藍越有利」的政治幻想和同溫層,或會令建制派9月的選情增添暗湧。

建制派要承認的是,民主派支持者旗幟鮮明地反對國安法,而建制派支持者,特別是淺藍選民相較理性務實,比較候選人議會成績,甚至不一定支持國安法。香港民意研究社曾於2020年5月就國安法進行民意調查,結果顯示96%民主派支持者反對國安法,而62%非民主派支持者支持國安法。非民主派支持者沒有較大的意見一致性,可歸因於:一)非建制派包括建制派、中間派、無政治傾向或不屬於任何派別等;二)即使是建制派,亦有分深藍的愛國選民及淺藍的經濟選民,前者堅定愛國愛港,後者追求社會穩定。暫且撇開香港民意研究社背景,調查樣本數量和問題傾向性的爭論,單從調查結果僅有約6成非民主派支持者認同國安法,無疑為建制派的選情響起警號。

筆者認為民主派在未來的選舉會主打「國安法以言入罪」,「中共攬炒香港特殊地位」和「中國病毒攬炒市民飯碗」等議題口號,挑起市民對政府的不滿。要如何拆解,將是建制派參選人和其助選團隊要向淺藍選民解釋和拆解的「炸彈」。面對那38%或會投給疑似中間路線的希望聯盟和實政圓桌等組織派出的候選人,建制派一方面要多向市民講解國安法,穩定民心;另一方面,還要趕在選舉前,爭取更多議會成績,特別是要成功令特區政府回心轉意,在第三輪防疫基金,增設失業援助金,加強市民對政府的信任和支持。失業援助金是個有趣的課題,筆者會另外擇文詳述。

港區國安法是特區政府止暴制亂的尚方寶劍,是建制派提升地區競選團隊士氣的靈丹妙藥,更是民主派團結各派絕地求生的寶貴機會。雖然國安法成功地震懾亂港份子,但對國安法的不滿或會透過立法會選舉,以報復性投票出現。9月立法會選舉,一票不能少,筆者呼籲建制派不要對選情過度樂觀,不要沉醉深藍選民的認同,而忽略淺藍選民的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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