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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宗國安法案件被告判囚9年 蕭澤頤認為有阻嚇性

香港電台

首宗國安法案件被告判囚9年 蕭澤頤認為有阻嚇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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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宗國安法案件被告判囚9年 蕭澤頤認為有阻嚇性

2021年07月30日 21:29 最後更新:22:40

首宗《香港國安法》案件被告唐英傑被裁定煽動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罪成,判囚9年,警務處處長蕭澤頤認為,判罰一定會起到標誌性作用,對將來企圖干犯同類案件的人,會有很大阻嚇性。

蕭澤頤接受深圳衛視專訪表示,警方一直密切監察是否有人企圖利用網絡煽動暴力,如果有發生,警方一定嚴正執法。他又說,近期警方國安處執法成效顯著,網上卻有人聲稱警方是「濫捕」,他認為說出這些話的人,無形中是想抹黑警隊,煽動他人敵對、敵視警方,很明顯有人想利用這些假新聞、假消息和謠言令其他人敵視警方,企圖干擾警隊的執法能力。

蕭澤頤說《香港國安法》實施後,本港整體狀況平靜,但仍然有一些外部勢力和他們的代理人蠢蠢欲動,企圖在香港製造事端,有一些動作轉為地下化,要小心防範「獨狼」恐襲的苗頭,警方會在情報和執法方面「雙管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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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鎖超市售賣壽司惹關注 食環署正聯絡說明食物業牌照規定

2024年04月25日 22:08 最後更新:22:20

食環署表示,近日有連鎖超級市場出售壽司的安排受到關注,署方正主動聯絡該集團負責人,說明有關食物業牌照的規定。

署方說,包括超級市場在內的店舖,如果只售賣預先製造和包裝食品,只須持有相關牌照及許可證,售賣預先製造和包裝的壽司及刺身須持有「限制出售食物許可證」。如要在店舖內進行食品製作工序,例如即場製作或包裝食物,須持有食物製造廠牌照;如店舖以餐廳形式提供堂食服務,則須持有食肆牌照。

食環署舉例,不少商場內設有美食廣場,由商場提供座位供訪客休息或進食外賣食品,由於附近店舖只是製作食物供外賣,故只須持有食物製造廠牌照。至於超級市場,有不同的經營模式,有些設有桌椅供顧客享用在超級市場內購買的外賣食品,亦有超級市場設有持牌食肆為顧客提供堂食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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