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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寶龍對管治者提「新的更高要求」

星島日報

夏寶龍對管治者提「新的更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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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寶龍對管治者提「新的更高要求」

2021年07月31日 03:00 最後更新:04:50

  (星島日報報道)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夏寶龍月中在《香港國安法》實施一周年研討會上發表講話,提出愛國管治者需具備的能力。《紫荊》雜誌昨披露其講話全文,夏寶龍對管治者提出五個「新的更高要求」,包括能否把握好「一國兩制」實踐方向、堅守為民情懷、破解香港深層次矛盾、鞏固和提升香港的國際競爭力及實現更好發展,以做到想幹事、會幹事、能幹事及幹成事。他又指,愛國者要珍惜在特區擔任公職的機會,在其位謀其政。他並引用《獅子山下》歌詞籲愛國者團結,更點名批《蘋果日報》是反中亂港最大「毒媒」。
  夏寶龍在本月十六日發表題為《全面深入實施香港國安法,推進「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講話,國務院港澳辦當日公布約五千字內容,《紫荊》雜誌昨再披露約一萬一千字的完整全文。
  夏寶龍當日表明,香港管治者必須「愛國愛港,德才兼備」。在新公布全文中,夏提出管治好香港絕非易事,「沒有點真本領是不行的,管治者肩負的擔子更重了」。他詳述對管治者提出的五個「新的更高要求」,包括「能不能始終把握好香港『一國兩制』實踐的大方向?」、「能不能堅守為民情懷?」、「能不能破解香港深層次矛盾和問題?」、「能不能在日益激烈的國際競爭環境中鞏固和提升香港的競爭力?」,及「能不能在新的歷史起點上實現香港更好發展?」
  他強調,管治者不僅要愛國愛港,還要德才兼備、有管治才幹。「也就是說,他們不僅要想幹事,還要會幹事、能幹事、幹成事。」
  他提到,要做立場堅定的愛國者,堅決落實中央對港全面管治權、真誠擁護「一國兩制」方針,自覺地把堅持「一國」原則和尊重「兩制」差異、維護中央全面管治權和保障特區高度自治權,以及發揮祖國內地堅強後盾作用和提高香港自身競爭力結合起來。
  愛國者要能破解香港發展問題以及善於為民眾辦實事,特別聚焦廣大市民關注的事,花大力氣採取務實有效的辦法加以解決,「每年辦幾件讓廣大市民看得見、摸得着、感受得到的實事」,以施政業績取信於民。
  同時,愛國者要以海納百川、有容乃大的胸襟,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他引用《獅子山下》歌詞「拋棄區分求共對,放開彼此心中矛盾,理想一起去追」,勸勉管治者打破門戶之見。最後,要做善於履職盡責,做有責任心的愛國者,籲要珍惜在特區擔任公職的機會,以對國家、對香港高度負責的精神,在其位謀其政。
  他在講話中又提到,《香港國安法》出台前反中亂港勢力危害國家安全是何等猖狂,例如公然叫囂「香港獨立」、打出「港獨」旗幟、鼓吹「武裝建國」「廣場立憲」;公然侮辱和焚燒國旗,污損國徽,撕毀《基本法》,衝擊中央駐港機構,暴力攻佔立法會大樓;公然乞求外國制裁中國、制裁香港,甚至叫囂「為美國而戰」,企圖顛覆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搞港版「顏色革命」。
  到《香港國安法》頒布實施,成功粉碎了港版「顏色革命」圖謀,並向世人宣示任何勢力妄圖在香港搞「顏色革命」,都是癡心妄想、自不量力,必將慘敗。
  對於特區政府管治團隊落實《香港國安法》表現,他予以肯定,指特區執法機構依法查處犯下嚴重罪行的反中亂港最大「毒媒」《蘋果日報》;在國安案件審理中,國安指定法官對香港國安法有關規定的理解、適用更加清晰準確,執行更加堅決。至於在傳媒、教育等重點領域,撥亂反正的工作穩步推進。
  夏寶龍談到愛國時說:「愛國是人世間最深層、最持久的情感,孫中山說,做人最大的事情,『就是要知道怎麼樣愛國』。」《香港國安法》實施後,愛國愛港旗幟高高飄揚,社會正氣充分彰顯,例如在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香港五大紀律部隊集體使用中式步操,「忠誠護國安、勇毅保家安」的口號響徹雲霄。「一年前,在香港大街上大聲講一句普通話,人身安全都可能受到威脅;一年後,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一百周年活動在香港如火如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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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無綫新聞APP發假訊息 學生判社服

2023年06月29日 03:17 最後更新:05:06

(星島日報報道)20歲男學生在去年5月初凌晨入侵無綫新聞流動應用程式,透過進入推送系統介面後,以管理員身分發出5個推送通知。他早前被裁定刑事損壞罪名成立,裁判官劉綺雲昨於觀塘裁判法院指,被告發出虛假訊息以誤導公眾,影響無綫電視的形象及聲譽,但接受涉案訊息並不至於引起公眾恐慌,同時認為須判處更高的服務時數,才足以反映案件嚴重性,遂判處200小時社會服務令。劉官判刑時指,被告薛俊希發出虛假訊息以誤導公眾,致他們對無綫的新聞程式失去信心,影響其形象及聲譽,加上被告在凌晨時分發出多個錯誤新聞訊息,令其他看見新聞訊息或關心行政長官選舉的公眾被誤導,引致訊息混亂的情況,從而影響更廣大的公眾,故認為無綫形象及聲譽被影響已構成損失,但接受所造成損失程度相對較輕,涉案訊息亦不至於引起公眾恐慌,影響公眾的嚴重程度相對較低。  劉官續指,被告報告內容相當正面,建議社服令,同時被告以20歲之齡完成大學學士課程,亦是資優、勤奮、孝順父母及善心助人的人,接受被告對事件有深切反省,重犯機會低,採納報告建議是合適,但需要判處較多過建議的時數,才足以反映案件嚴重性,終判處200小時社服令。接受造成損失相對較輕  辯方昨進一步求情表示,早前索取感化及社服令報告的內容相當正面,顯示出被告有真誠悔意,有穩定生活習慣、家人支持等,故認為被告不需要長期輔導,反則建議判處社服令。  辯方另指,本案是具有特殊情況,事件始於無綫新聞職員的失誤,故認為重犯機會低,被告明白這鹵莽行為是不對,影響無綫電視的聲譽及家人,冀法庭採納感化官的建議。  案件編號:KTCC 205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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