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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法兩罪成 唐英傑囚九年

港聞

國安法兩罪成  唐英傑囚九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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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法兩罪成 唐英傑囚九年

2021年07月31日 00:00 最後更新:05:00

  首宗香港國安法案件的二十四歲被告唐英傑,去年七一回歸日駕駛插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中英標語旗幟的電單車,衝越警方防線並撞倒三名警員,本周二被裁定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兩罪罪成。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前日聽取求情後,唐英傑昨被判處九年監禁,另須停牌十年。
  法庭指,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的量刑起點為監禁六點五年,恐怖活動罪的量刑起點為監禁八年,法庭認為恐怖活動罪的八年監禁中,其中二點五年應與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的六點五年監禁分期執行,其餘刑期同期執行,故最終判囚九年。
  三名指定法官杜麗冰、彭寶琴及陳嘉信早前裁定「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八字,含有分裂國家及香港獨立的意思,能夠煽惑他人分裂國家,而被告公然違抗警員指示,故意不停車並衝越警方防線,顯然是意圖針對警方防線,藉以挑戰法治,吸引公眾關注,讓更多人看到旗幟。
  法庭雖然得知被告有悔意,但指若被告認罪則為最大的後悔表現,並將獲得到應有的刑期扣減。然而被告否認控罪,所以並不能以有悔意作求情理由。法庭另注意到被告除了曾犯下輕微交通違規外,本屬良好品格。但本案兩項控罪嚴重,其良好品格亦非求情理由。
  三名法官又指,二○二○年七月一日尤為重要,除了是一年一度慶祝香港回歸中國的日子,亦是《香港國安法》實施的第一天,而《香港國安法》亦是因為二○一九年香港的反修例風波引起的安全問題而成立,當時有反華勢力大肆鼓吹「香港獨立」、「香港人自決」、「公投」等主張,並實施分裂國家及破壞國家統一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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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中線醜聞 法庭僅罰4萬 屋宇署研上訴 刑事調查繼續 政府否認放生禮頓

2023年06月29日 00:00 最後更新:05:07

港鐵沙中線紅磡站工程醜聞主角、總承建商禮頓,因不按圖則建機房而遭屋宇署票控,法庭判處罰款4萬元,引起公眾譁然,質疑隨後發生剪短鋼筋而導致延誤兼超支,為何遲遲未檢控。屋宇署表示,正研究就判刑上訴。政府則回應,指沙中線刑事調查仍在繼續中,否認「放生」禮頓。
禮頓遭到屋宇署票控,指它在紅磡站其中一間1000多呎的機房工程嚴重偏離圖則,禮頓在開審前認罪,法庭判罰4萬元。披露沙中線工程問題的「中科監察」主席潘焯鴻及實政圓桌立法會議員田北辰昨天對判刑窮追猛打,分別指政府放生禮頓,「雞肋」控告。潘指,自己聽聞政府作為港鐵大股東,視港鐵為政府一部份,故不希望令港鐵捲入任何檢控「漩渦」當中。田北辰則指︰「聽講佢(政府)話已劃咗條線㗎喇,呢件事完結㗎喇,冇得再告㗎喇。」意指當局不再追究剪短鋼筋等更大醜聞。
政府發稿駁斥:不應憑空妄斷
政府昨午發稿回應,不點名指責「不希望在檢控中令港鐵捲入漩渦」的言論無中生有和不負責任,重申檢控決定必須基於所有可接納的證據和適用法律,警方亦正繼續就沙中線工程質量事件刑事調查,指任何人均「不應憑空妄斷,作出失實、不公和不負責任的言論。」政府又不點名指,政府可能不再跟進沙中線工程問題的言論「全無事實根據,居心叵測」,指政府一定會直斥其非,以正視聽,而任何試圖捏造事實抹黑政府的行為均不會得逞。

屋宇署其後亦發稿回應,指律政司經考慮機房案情及相關證據後,為爭取最大機會成功入罪,才修改原定對禮頓的控罪,指兩控罪最高刑罰相同,反駁潘焯鴻前日指修訂控罪較原定控罪輕,又指正研究就判研上訴。

對於政府發稿指控,田北辰其後回應:「唔緊要!」指最重要的是結果,他「好歡迎、好開心」政府出稿解釋,明確指出會繼續調查沙中線事件。他認為,如果今次案件只是幾十宗之中的其中一宗,將會「大快人心」。但他詫異政府以「抹黑」等較為嚴重的字眼指控他,因為他只是說政府「可能不再跟進」。
潘焯鴻促當局定期交代進展

潘焯鴻昨晚在個人社交網頁上發放1700多字回應,指不接受政府以「失實」、「誣蔑」、「無中生有」、「憑空妄斷」等字眼形容其言論。他又提到,據調查委員會報告,禮頓在整個沙中線紅磡站工程都與今次案件一樣嚴重偏離圖則,質疑當局為何未有根據報告,就性質相同且更嚴重、範圍更廣的情況提出更多檢控。他認為,政府應定期向市民公開交代調查進展,主動讓市民接觸事實,減少猜疑。■披露沙中線工程問題的「中科監察」主席潘焯鴻,質疑政府放生禮頓。

■披露沙中線工程問題的「中科監察」主席潘焯鴻,質疑政府放生禮頓。
■田北辰曾就沙中線工程問題在立會質詢,「好歡迎、好開心」政府出稿解釋。
■田北辰曾就沙中線工程問題在立會質詢,「好歡迎、好開心」政府出稿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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