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沙嘴分區雜項調查隊人員聯同食物環境衞生署人員,昨晚巡查區內食肆及酒吧,提醒處所經營者、從業員和市民嚴格遵守防疫規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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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中,人員發現兩間位於金巴利道的酒吧的兩名男負責人,年齡均為39歲,涉嫌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場所)規例》(第599F章),他們分別容許處所提供卡拉OK服務、餐枱之間並沒有1.5米距離,人員將向該兩名負責人發出傳票。
尖沙嘴分區雜項調查隊人員聯同食物環境衞生署人員,昨晚巡查區內食肆及酒吧。警方圖片
另外,人員亦發現一間位於天文臺圍的食肆,其54歲女負責人亦涉嫌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場所)規例》(第599F章),上址有顧客超過4人同坐一桌,人員將向該名負責人發出傳票。人員亦發現4男一女顧客,年齡介乎30至35歲,涉嫌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第599G章)規定的人數上限,人員遂向他們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
另外,人員發現一名29歲男顧客及一名30歲女顧客提供虛假資料,人員亦向該兩名顧客發出《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場所)規例》(第599F章)定額罰款告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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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環境衞生署表示,為提高蒐集證據的效率,並減低行動對途人和執法人員構成的安全風險,在北區試行以錄像蒐證為主導的新執法策略,以有效打擊無牌熟食小販活動。由於試行效果理想,署方會考慮在其他地區應用新執法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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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環署昨晚在上水彩園路近寶石湖邨服務設施大樓一帶採取先導執法行動,以錄像設備蒐集證據為主導,記錄無牌熟食小販的違法行為和資料作為證據一部分,打擊懷疑有組織性的無牌熟食小販活動。自去年至今,該地點共錄得19宗無牌販賣投訴。署方行動中拘捕4人,就涉嫌在公眾地方無牌販賣、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以及未領有有效牌照而烹煮或加熱食物作販賣用途展開檢控程序,並檢取4架熟食手推車和其他相關工具,以及即時銷毀約20公斤相關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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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人表示,即使小販離開販賣現場,執法人員仍可根據錄像證據作出拘捕行動,不但可避免在販賣現場發生衝突或混亂場面,亦可減低對途人和執法人員構成的風險,提升打擊無牌熟食小販活動的執法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