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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用磚頭擲警車及拒捕 汽車美容公司男東主還柙候判

政事

認用磚頭擲警車及拒捕 汽車美容公司男東主還柙候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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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用磚頭擲警車及拒捕 汽車美容公司男東主還柙候判

2021年08月02日 12:05 最後更新:12:15

同案其餘3人則否認控罪受審。

前年11月10日旺角彌敦道一帶示威活動中,4名男子被捕,各被控非法集結、暴動、襲警、刑事損壞等罪。其中28歲汽車美容公司男東主當日曾於追趕警車時,用磚頭擲向警車,造成車身約10厘米凹痕,其後被制服時極力反抗,今早於區域法院承認刑事損壞及抗拒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2罪,辯方求情指男東主坦白認罪,犯案未有造成警員受傷。最終法官李慶年押後判刑,以待同案被告審結,期間男東主須還押看管。同案其餘3人則否認控罪受審。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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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指,前年11月10日晚上9時許亞皆老街近彌敦道一帶有示威者以垃圾袋堵路致警車受阻。有警員在場拘捕同案被告王嘉麟並帶上警車後,全黑衣著和蒙面的28歲汽車美容東主劉育承從後追趕警車,手持磚頭向警車投擲,造成警車左後胎上10厘米凹痕。

警員A下車追捕,在彌敦道匯豐銀行外制服並拘捕劉育承,制服期間劉育承極力反抗,警員A需使用警棍並不斷警告。事件引致200人在場圍觀喝倒采,又拋擲物件。劉育承警誡下指「對唔住我做錯喇,但我冇嘢講」。

4被告依次為25歲地盤木工王嘉麟、20歲港大學生劉俊樂、28歲汽車美容東主劉育承及58歲售貨員鄧如良。王嘉麟及劉俊樂同被控1項非法集結罪,控罪指2人於前年11月10日,在旺角彌敦道與亞皆老街一帶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集結在一起;鄧如良則被控於同日同地參與暴動,以及襲擊警員B ;劉育承則承認刑事損壞及抗拒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2罪,於同日同地損壞一輛警車以及抗拒執行職務的警員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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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今早於區域法院承認刑事損壞及抗拒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2罪。 資料圖片

被告今早於區域法院承認刑事損壞及抗拒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2罪。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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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教助理醉酒掌摑警員 襲警被判12個月感化令

2024年04月09日 15:36 最後更新:15:54

一名時任懲教助理23年醉酒鬧事掌摑警員後被控襲警,認罪被判12個月感化令,現時已被停職。

36歲被告、時任二級懲教助理的吳海威,23年在銅鑼灣一座商廈醉酒鬧事,並出手掌摑到場調查的男警員,他早前承認一項襲警罪。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東區裁判法院裁判官何慧嫻判刑時指,被告一直有主動接受精神治療,他受酒精影響、一時衝動下犯案,考慮到被告初犯、主動認罪,判處感化令,提醒被告要好好聽從感化官指示,尤其要改善飲酒問題。

案情指,被告去年5月在銅鑼灣耀華街的商廈內6個不同樓層尋找酒吧不果,返回大廈地下要求保安使酒吧開門,被告其後向接報到場警員大喊大叫,脫去自己上衣後又掌摑警員臉,警員推開被告並拿出警棍防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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