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晚,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發佈消息稱:針對網路舉報的「吳某凡多次誘騙年輕女性發生性關係」等有關情況,經警方調查,吳某凡(男,30歲,加拿大籍)因涉嫌強姦罪,目前已被朝陽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偵辦工作正在進一步開展。

△官方通報

法律後果

問:吳亦凡被刑拘,意味著他犯罪了嗎?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刑拘是針對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採取的強制措施。雖然被刑拘不必然代表當事人已經構成犯罪,但能表明公安機關已經發現其屬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

當事人被刑拘後,將被送往看守所羈押,如果公安機關認為應當對其逮捕,將會提請檢察院審查批准。若批准逮捕,當事人將面臨持續性的羈押。

問:吳亦凡可能被判多久?

根據刑法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或者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構成強姦罪。若被害人中有未成年女性的,則從重處罰。若有強姦多人、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則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問:加拿大國籍會影響判決嗎?

我國法律對在中國領域內外國人實施的犯罪採取「一視同仁」的態度,除非該外國人存在“外交豁免權”,否則正常適用刑法和刑事訴訟法,不僅不存在豁免情形,甚至還有可能被附加適用「驅逐出境」的處罰。

另外,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十七條第三款規定,外國人犯罪被附加「驅逐出境」的,並不意味著不必再執行其他刑罰,而是在其他刑罰執行完畢後強迫其離開中國國境,並在10年內無法入境。

法律面前無「頂流」

吳亦凡因涉嫌強姦罪被刑拘後,其多個社交平台賬號已無法查看,音樂作品也遭下架。微博經排查治理,關閉錯誤導向超話108個,解散違規群組789個,禁言和永久關閉賬號990個。

頂流不是法外之流,明星沒有法外特權。外國國籍也不是護身符,名氣再大也沒有豁免權,誰觸犯法律誰就要受到法律制裁。

自律才是自愛,自由更須自重。作為當紅流量明星,人氣越高越要檢點自律,越當紅越要遵紀守法。

知法尊法、守法敬法,是現代公民的基本操守,明星藝人概莫能外。特別是流量越大,公共示範作用越大,社會責任就該越重。作為公眾人物,明星演員需要有更高的尊法追求和守法要求。知法畏法,守牢法律紅線,才能不斷延長演藝「生命線」。

「失格偶像」必定會“失速跌落”,只有真正提高從藝從業的門檻和本領,流量明星才不會淪為“流星”。




神州快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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