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暫時毋須答辯,以待檢視檢控文件及尋求法律意見。

前西貢區議員葉子祈月前乘巴士時在司機勸喻下仍拒戴口罩,被控違反防疫規例、誤導警務人員等四罪。案件今日在 觀塘裁判法院提堂,被告獲准以1萬元保釋,將於9月29日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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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暫時毋須答辯,以待檢視檢控文件及尋求法律意見。他另涉誤導警務人員、公眾滋擾及故意妨礙或阻撓巴士司機,就此3罪獲准以現金10000元保釋,期間須居於報稱住址。

葉子祈早前乘搭巴士時拒絕戴上口罩。網圖

葉子祈早前乘搭巴士時拒絕戴上口罩。網圖

事發時葉子祈正乘搭新巴796C經過將軍澳隧道,車長曾停車要求其戴口罩被拒,報警後他戴回口罩,並被發口頭警告,事後遭民建聯、工聯會、新民黨等政黨成員舉報。

26歲前西貢區議員葉子祈被指在今年5月7日,在根據法例第599章附屬法例I第3(1)(b)條指明的期間內,在登上或身處公共交通工具時,或在進入或身處港鐵已付車費區域時沒有佩戴口罩。

葉子祈早前乘搭巴士時拒絕戴上口罩。網圖

葉子祈早前乘搭巴士時拒絕戴上口罩。網圖

就誤導警務人員,他被指於本年同月同日在香港將軍澳巴士轉乘站提供虛假資料,即表明有合理理由在公共巴士內不佩戴口罩,意圖妨礙或拖延達到公正的目的,以企圖誤導警員452葉智泓。就公眾滋擾,他被控同月同日在將軍澳隧道796C巴士上沒有履行佩戴口罩的責任,對公眾造成滋擾,而這種疏忽的後果是危害公眾的健康與舒適。

就故意妨礙或阻撓巴士司機,他被指因無戴口罩,無合理辯解下故意妨礙、阻撓或或分散司機的注意力,違反香港法例第374D章《道路交通(公共服務車輛)規例》第57條。

葉今年2月在社交網站上載公眾地方無戴口罩向街坊派利是封的照片,亦曾於去年9月一次區議會會議上因同樣行為而被其他區議員指責。

葉子祈早前乘搭巴士時拒絕戴上口罩。網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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