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母親節示威活動,17歲男生在中環天星碼頭被搜出2個打火機及2支打火機燃料,被控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案件今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將押後至10月11日再訊。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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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區法院大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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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獲准以現金500元保釋,並須每星期到警署報到一次、交出所有旅遊證件、不得離港、以及居於報稱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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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歲男被告麥肇聰被指在2020年5月10日,在香港中環7號碼頭出口1號天橋保管2枝高度易燃液體及2個打火機,意圖在無合法辯解的情況下使用該物品,以損壞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