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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男一女涉非法集結刑毀等5罪 乏證據裁定所有罪名不成立

政事

兩男一女涉非法集結刑毀等5罪 乏證據裁定所有罪名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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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男一女涉非法集結刑毀等5罪 乏證據裁定所有罪名不成立

2021年08月05日 12:47 最後更新:12:48

有網民於前年11月11日發起「大三罷」,兩男一女涉破壞港鐵沙田站設施,被控刑事損壞、非法集結及蒙面等5罪。

當日沙田港鐵遭示威者刑損毀。資料圖片

當日沙田港鐵遭示威者刑損毀。資料圖片

案件早前審結,裁判官彭亮廷今於沙田法院指,儘管各被告的行為極度可疑,但控罪詳情缺乏集結開始時間、範圍及核心人士等元素,亦無法證明眾被告曾破壞站內設施,裁定沒有充分證據顯示非法集結有發生,最終裁定3人所有罪名不成立。

龔萬豪(藍西裝)

龔萬豪(藍西裝)

3名被告依次為電腦技術員林浩銘(22歲)、大學生龔萬豪(22歲)及大學生梁琬麒(18歲)。3人同被控非法集結及刑事損壞罪,控罪指他們在前年11月11日在港鐵沙田站A2出口一帶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以及刑事損壞兩塊客務中心玻璃、一部電腦、11部閘機、兩部閉路電視及其他不同物品。

其中一名被告林浩銘。資料圖片

其中一名被告林浩銘。資料圖片

3人另各被控一項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罪,林涉使用頭套,龔使用面罩,而梁則使用一件衫。

左:龔萬豪(藍西裝),右為林浩銘。

左:龔萬豪(藍西裝),右為林浩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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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案|首引反恐條例控串謀爆炸殺警案 選出3男6女陪審團 料審期60日

2024年04月22日 11:53 最後更新:20:58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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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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