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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行賄及受賄以取得冷氣工程合約 各判囚6個月

社會事

兩人行賄及受賄以取得冷氣工程合約 各判囚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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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行賄及受賄以取得冷氣工程合約 各判囚6個月

2021年08月05日 16:46 最後更新:16:56

兩名被告提出保釋申請以待上訴,獲暫委裁判官批准。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名物業管理公司前技術經理及一名工程承辦商東主,行賄受賄以取得及判授一幢私人住宅大廈的冷氣工程合約,涉及非法回佣共逾1萬8千元。兩名被告今日(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各被判入獄6個月。兩名被告提出保釋申請以待上訴,獲暫委裁判官批准。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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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俊銘,40歲,恒隆地產代理有限公司(恒隆)前助理技術經理,早前被裁定一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成立。

同案被告譚仲昌,60歲,合聯(香港)工程有限公司(合聯)東主,早前則被裁定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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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委裁判官何慧嫻判刑時表示,貪污是嚴重罪行,被告的行為除違反誠信,亦對商業社會造成重大影響。

案情透露,譚仲昌於2019年9月16日把一個信封交給伍俊銘。信封內有1萬8100元現金,給予伍俊銘作為促使恒隆將多份工程合約判給合聯的誘因或報酬。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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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封內並有一張紙,詳細列出御峯14項冷氣系統維修工程及各項銀碼,合共1萬8090元。當中13項工程由伍俊銘負責,並在他建議下判授予合聯。

兩人行賄及受賄以取得冷氣工程合約,各判囚6個月。

兩人行賄及受賄以取得冷氣工程合約,各判囚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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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跑項目再有總承建商及分判商僱員遭起訴受賄 累計控告28人

2024年04月16日 22:42 最後更新:23:36

再有機場三跑項目總承建商及分判商人員涉嫌受賄被起訴,令該案累計28人被控告。

廉政公署16日再起訴兩名涉及機場第三跑道項目的總承建商及分判商前僱員,二人涉嫌向一名瀝青工人收受賄款超過20萬元,以協助對方獲分判商聘用。廉署就相關調查至今已累計控告28人,涉及賄款共超過160萬元。

兩名被告分別45及39歲,分別是一名項目總承建商的前管工及一名分判商的前工人,同被控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兩人獲准保釋,以待1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
  
案件發生於2021年1月至2022年6月,廉署調查發現,兩名被告涉嫌先後向有關瀝青工人索取每日超過250至450元賄款及部分加班津貼,這名工人於其後約一年半內向兩名被告支付賄款,以免遭兩名被告辭退。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廉署表示,包括機管局、相關工程的總承建商及分判商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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