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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名港大校董會成員要求校委會撤回禁學生進入校園決定

香港電台

7名港大校董會成員要求校委會撤回禁學生進入校園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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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名港大校董會成員要求校委會撤回禁學生進入校園決定

2021年08月06日 08:17 最後更新:09:30

7名港大校董會成員,昨晚發公開信予港大校委會,認為其禁止所有參與港大學生會評議會通過 7月7日決議的學生,進入校園範圍及使用大學設施的決定,在法理上不恰當,要求校委會撤回該決定。

公開信指出,《香港大學條例》有詳細列出大學處理學生違反紀律的行為,今次被校委會處分的學生並沒有觸犯其中任何一項。校委會聲明提及學生的行為有可能觸犯法律;然而警方仍在調查,至今沒有學生被檢控。按《香港大學條例》,即使學生被法庭定罪,個案應由紀律委員會處理,不必由校委會越俎代庖,又認為校委會無聽學生辯解,有違程序公義;學生會已撤回決議、道歉及辭職,校方剝奪學生學習機會,不符大眾對大學秉承循循善誘的期望。

港大學生會評議會上月7日,通過對「七一刺警案」疑兇自殺身亡,表示「深切哀悼」和「感激犧牲」的議案,其後被多方強烈譴責,指可能觸犯《香港國安法》,學生會幹事會2日後宣佈撤回議案並鞠躬道歉和辭職。

港大校委會本周三召開特別會議,接納專責小組報告,作出禁止有關學生進入校園範圍的決定,直至另行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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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體育總局官員晤律師會代表 稱港體育仲裁員能助國家體育發展

2024年04月16日 23:44 最後更新:04月17日 01:30

香港律師會展開為期4日的訪京行程,下午拜訪國家體育總局。

接見代表團的國家體育總局外聯司司長吳堅表示,香港法律專業涵蓋體育仲裁,例如香港體育仲裁員憑語言優勢和專業法律知識,定能助力國家體育發展。律師會會長陳澤銘則介紹香港就運動產業所提供的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例如可在賽事轉播權、廣告權、保險、就參賽資格爭議的仲裁等範疇,提供專業法律意見及服務。

律師會在社交平台表示,適逢明年的全國運動會由粵港澳三地合辦,香港律師可藉聯通國際的優勢以及與運動息息相關的法律專業,更積極地參與體育仲裁,以及牽頭制定相關指引,令香港有份舉辦的國家體育盛事得以順利舉行,讓運動員、主辦單位及觀看賽事的市民均受惠。

律師會又說,明年適逢第九屆粤港澳律師運動會由律師會在香港舉辦,正積極籌備期間舉辦有關運動法律的大型會議,希望提升運動界別以至市民大眾對法律規則及仲裁服務對體育發展及運動產業重要性的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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