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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公帑購賽事轉播權須對本港體育發展有效益

政事

林鄭:公帑購賽事轉播權須對本港體育發展有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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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公帑購賽事轉播權須對本港體育發展有效益

2021年08月10日 13:38 最後更新:13:49

林鄭月娥強調,對於體育發展不會是「三分鐘熱度」。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需要總結政府今次購買奧運轉播權的效益,表面看到大家都很高興,但都要作出總結,因為始終涉及公帑。林鄭月娥說,認同電視台轉播奧運,對運動員有激勵作用,也是體育發展的重要一環,政府未來會考慮相關因素。她又說,政府購買轉播權時,不是單一考慮觀賞性,一定要考慮對香港體育發展有何正面效益,若有香港運動員參加及有機會獲得獎牌,都是考慮因素,而港隊在亞運的成績遠比奧運好,這是屆時的考慮因素。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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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月娥說,據她了解,已有本地電視台購入北京冬奧轉播權,現時並不急於處理購買賽事轉播權問題。她強調,政府破例購買轉播權是不會公開講,因為涉及談判過程,必須保密以免對方得悉意向而抬價,因此不會大張旗鼓公布是否採購,而政府公布時已是購買了。她強調,不會預先公布是否購入杭州亞運和巴黎奧運轉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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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林鄭月娥強調,對於體育發展不會是「三分鐘熱度」。她指,體育發展需要很長時間,當局十多年前開始已就體育發展作定位,要盛事化、精英化及普及化,亦投入不少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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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月娥提到,她於2006年擔任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時,負責推進體育,很多工作大約在那個時候開始,當年體院一些地方被用作舉辦北京奧運馬術比賽,令體育界人士擔心政府不重視體育發展,當年行政長官就要求民政事務局在體育發展方面,要持續及有效地去做。她說,只要有市民支持,相信體育的熱度可持續,若沒有市民支持,精英運動員仍可有卓越水準,但體育發展上就會欠缺群眾基礎。

東奧期間,有市民在商場觀看直播。 資料圖片

東奧期間,有市民在商場觀看直播。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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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前特首辦年度經常開支917萬 較上一年度增加逾3成

2024年04月15日 18:47 最後更新:23:17

前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位於金鐘太古廣場的前任行政長官辦公室,在2023/2024年度的經常開支修訂預算約為917萬港元,較上一年度的約695萬元經常開支,增加逾3成。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行政署就《財政預算案》回覆立法會議員書面提問時表示,經常開支包括員工薪酬及與員工有關連的開支286萬元,涉及一名高級私人助理、一名助理文書主任、一名私人司機,以及一名協助處理日常接待等職務的職員。另外,租金及相關開支為567萬元,其他日常運作開支64萬元。

署方表示,前任行政長官辦公室會為前任行政長官提供行政支援,包括安排活動、處理信件和查詢,以及執行一般行政工作。林鄭月娥在過去兩年,以前任行政長官身份出席超過700次推廣或禮節性活動。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行政署又表示,位於堅尼地道28號的前任行政長官辦公室只能供最多三位前任行政長官使用,沒有額外地方可作設立第四位前任行政長官的辦公室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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