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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少年認香港仔中銀縱火判入教導所 官:年輕非求情理由

政事

2少年認香港仔中銀縱火判入教導所 官:年輕非求情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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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少年認香港仔中銀縱火判入教導所 官:年輕非求情理由

2021年08月13日 11:17 最後更新:11:42

法官姚勳智判刑時批被告的行為罔顧後果,非常不負責任,又指年輕非有力的求情理由。

2名少年去年在香港仔放火損毀中銀自動櫃員機及存款機,早前承認一項縱火罪,今於區域法院同被判入教導所。法官姚勳智判刑時批被告的行為罔顧後果,非常不負責任,又指年輕非有力的求情理由。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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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年17歲的溫佳輝及19歲劉偉昊承認去年2月12日在香港華富(一)商場地下22號舖中國銀行(香港),用火損壞一部自動櫃員機、一部存款機及一部支票存入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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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求情時指,溫是一個富正義感、關懷弱小的人,事發後有反省自己過於偏激的行為,為此感到後悔並願意承擔法律責任及從保釋金中扣除900元保險費,故建議判處其入勞教中心。辯方續指,劉為人誠懇,自小參與多種社區活動,考慮他一開始已認罪及同樣願意承擔900元保險費,建議判他入勞教中心。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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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姚勳智判刑時指,縱火是非常嚴重的罪行,幸好案發地點有自動滅火系統及沒有人命傷亡,否則後果不堪設想。姚官又批2人的行為罔顧後果,非常不負責任,明言「年輕非有力的判刑求情理由」,但考慮報告正面,接納2人從保釋金中扣除共1800元保險費,同判處他們入教導所。姚官亦寄語2人在教導所內好好學習,以後做個奉公守法的人。

反修例期間,多間中銀被人縱火。 資料圖片

反修例期間,多間中銀被人縱火。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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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案|首引反恐條例控串謀爆炸殺警案 選出3男6女陪審團 料審期60日

2024年04月22日 11:53 最後更新:20:58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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