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港大學生被警方國安處拘捕,涉及早前悼念七一刺警案疑犯議案。香港大學接受傳媒查詢時表示,由於案件正在調查中,不適宜評論。
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 資料圖片
李桂華說,執法行動的基礎是引用《國安法》第27條有關宣揚恐怖主義。
李桂華 資料圖片
國家安全處高級警司李桂華今早交代案件指,警方拘捕4名港大男學生,包括港大學生會幹事及評議會會員,年齡由18至20歲,案件針對上月7日港大學生會評議會的緊急會議,有人涉嫌宣揚恐怖主義,在會議前先為七一刺警案死者默哀,並形容這位人士為香港而犧牲。李桂華說,執法行動的基礎是引用《國安法》第27條有關宣揚恐怖主義。
港大指,案件正調查不宜評論。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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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校委會表示,接納由專責小組提交的報告,指調查小組可掌握的證據,不足以確立吹哨者電郵中對校長張翔行為不當的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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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責小組是根據港大校委會於去年10月9日和11月6日通過的決議成立,檢視按港大的「舉報」政策和程序,收到的相關電郵投訴涉及的問題和事宜。
校委會議決,交由轄下的人力資源政策委員會、財務委員會及其他委員會檢視報告的調查結果,就已採取和/或將採取的措施向校委會報告,以處理並防止已發現的問題再次發生,從而提高大學的管治以履行大學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