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拘捕4名港大學生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第27條宣揚恐怖主義。消息指,4人將被通宵扣查,被控告宣揚恐怖主義罪,明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前港大學生會長郭永皓。資料圖片
消息指,被捕者包括已辭任的港大學生會會長郭永皓、港大評議會主席張敬生、文學院學生會代表容頌禧,以及李國賢堂前學生會代表杜林丞亨。
香港大學發言人回應傳媒查詢稱,案件正在調查,不適宜評論。
警方押解杜林丞亨到住所搜查。
港大學生會評議會月初通過動議,對七一刺警案兇徒離世表示深切哀悼。港大及政府之後強烈譴責,評議會撤回議案並道歉,全體學生會幹事會及有評議會成員辭職。
根據法例,干犯宣揚恐怖主義罪,情節嚴重可判5年以上,10年以下監禁,並可判處罰金或沒收財產;其他情況則判5年以下監禁。
警方押解杜林丞亨到住所搜查。
港大學生會。資料圖片
特區政府對加拿大、法國、德國、意大利、日本、英國外長、美國國務卿與歐盟高級代表,以不實和偏頗言論,刻意誤導公眾、抹黑《香港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予以強烈譴責。
發言人表示,根據《聯合國憲章》為基礎的國際法及國際慣例,維護國家安全是所有主權國家的固有權利。很多普通法司法管轄區,例如美、英、加拿大等西方國家及新加坡等,都制定了多部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七國外長與歐盟高級代表卻對此視而不見、大放厥詞,是典型的政治霸權和虛偽的雙標。
發言人說,《條例》訂明的罪行精準針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清楚訂明構成有關罪行的元素和刑罰。《條例》明確訂明受《基本法》與相關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所保障,七國外長與歐盟高級代表對條文視若無睹並肆意抨擊,充分暴露其險惡用心。
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發言人亦重申《中英聯合聲明》的核心要義是中國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沒有賦予英方干預回歸後香港事務的權利,英方對回歸後的香港無主權、無治權,也無監督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