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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亦凡工作室被告 都美竹遭閨蜜李恩鬧爆「過河拆橋」

娛圈事

吳亦凡工作室被告 都美竹遭閨蜜李恩鬧爆「過河拆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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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亦凡工作室被告 都美竹遭閨蜜李恩鬧爆「過河拆橋」

2021年08月19日 10:18 最後更新:10:19

李恩直言幫都美竹是人生中最後悔的事沒有之一。

內地男星吳亦凡,日前因為涉嫌強姦罪被北京警方正式拘捕,案件仍然在調查中,中國官方隨即他列為「劣跡藝人」封殺,各大影音平台將他的相關作品全部下架,連同工作室在內的微博帳號均被官方封鎖,在微博上「查無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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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恩直言幫都美竹是人生中最後悔的事沒有之一。

李恩(左)在微博解封後,發文直斥都美竹過河拆橋。

昨晚(18日)有內地傳媒報道,吳亦凡工作室、北京凡世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內蒙古凡世影視傳媒有限公司等被起訴,原告為薈聚時代(深圳)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等,據之前公開的民事裁定書顯示,該案涉及2018-2019吳亦凡世界巡迴演唱會合約糾紛,兩原告請求法院判令被告凡世文化等公司共同退還投資款、賠償違約金及支付律師費超過1082萬人民幣,審理法院為深圳市龍崗區人民法院。

李恩上載了與都美竹的對話截圖。

另一方面,自稱是都美竹姐姐的網紅李恩,在微博被解封後,發文直斥都美竹過河拆橋:「當初是你說你被綠了!我說那你自己出來曝光他就好了, 你說你不能自己發,這樣大家會罵你,最好是別人幫你發。所有的一切都是你自己讓的,你撒謊都不打草稿?從頭到尾沒準備撕你,因為這樣太丟人了!但是你非要陰陽怪氣,真的忍不了,我已經被網暴成這樣了,說句實話,我真沒必要對你善良了!請換位元思考一下我保證你們都會覺得我對她真的仁至義盡了!」

李恩表示自己什麼都不怕,就怕大家看不清楚某些人利益至上的嘴臉!

李恩表示自己什麼都不怕,就怕大家看不清楚某些人利益至上的嘴臉!

李恩直言幫都美竹是人生中最後悔的事沒有之一。

李恩還說:「幫你是我人生中最後悔的事沒有之一!成全了你,噁心了我自己,我什麼都不怕,就怕大家看不清楚某些人利益至上的嘴臉!」

都美竹留言反擊!

對於李恩的指控,都美竹則在微博回應網友:「我不需要一個給我寫了文案又@她自己微博的人,我不需要一個只和我見過兩面就一直蹭熱度說和我很熟的人,我不需要一個為了蹭熱度不擇手段的人,我也不需要一個只知道利用我找資源的人,我更不需要一個,不經過我允許直播亮出砝碼的人,真正的朋友處處為你著想。」

昨晚(18日)有內地傳媒報道,吳亦凡工作室、北京凡世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內蒙古凡世影視傳媒有限公司等被起訴,原告為薈聚時代(深圳)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等,據之前公開的民事裁定書顯示,該案涉及2018-2019吳亦凡世界巡迴演唱會合約糾紛,兩原告請求法院判令被告凡世文化等公司共同退還投資款、賠償違約金及支付律師費超過1082萬人民幣,審理法院為深圳市龍崗區人民法院。

李恩(左)在微博解封後,發文直斥都美竹過河拆橋。

李恩(左)在微博解封後,發文直斥都美竹過河拆橋。

另一方面,自稱是都美竹姐姐的網紅李恩,在微博被解封後,發文直斥都美竹過河拆橋:「當初是你說你被綠了!我說那你自己出來曝光他就好了, 你說你不能自己發,這樣大家會罵你,最好是別人幫你發。所有的一切都是你自己讓的,你撒謊都不打草稿?從頭到尾沒準備撕你,因為這樣太丟人了!但是你非要陰陽怪氣,真的忍不了,我已經被網暴成這樣了,說句實話,我真沒必要對你善良了!請換位元思考一下我保證你們都會覺得我對她真的仁至義盡了!」

李恩上載了與都美竹的對話截圖。

李恩上載了與都美竹的對話截圖。

李恩表示自己什麼都不怕,就怕大家看不清楚某些人利益至上的嘴臉!

李恩表示自己什麼都不怕,就怕大家看不清楚某些人利益至上的嘴臉!

李恩還說:「幫你是我人生中最後悔的事沒有之一!成全了你,噁心了我自己,我什麼都不怕,就怕大家看不清楚某些人利益至上的嘴臉!」

李恩直言幫都美竹是人生中最後悔的事沒有之一。

李恩直言幫都美竹是人生中最後悔的事沒有之一。

對於李恩的指控,都美竹則在微博回應網友:「我不需要一個給我寫了文案又@她自己微博的人,我不需要一個只和我見過兩面就一直蹭熱度說和我很熟的人,我不需要一個為了蹭熱度不擇手段的人,我也不需要一個只知道利用我找資源的人,我更不需要一個,不經過我允許直播亮出砝碼的人,真正的朋友處處為你著想。」

都美竹留言反擊!

都美竹留言反擊!

吳亦凡一審被判有期徒刑13年附加驅逐出境,正在獄中服刑。二審裁定駁回吳亦凡的上訴,維持原判。

現年33歲韓團EXO前成員吳亦凡前年被爆出涉嫌強姦,在去年其涉強姦、聚眾淫亂罪成,一審被判有期徒刑13年附加驅逐出境,正在獄中服刑,其後吳亦凡不服提出上訴,在24日上午,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吳亦凡強姦、聚眾淫亂上訴一案再度開庭,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33歲韓團EXO前成員吳亦凡

33歲韓團EXO前成員吳亦凡

去年其涉強姦、聚眾淫亂罪成,一審被判有期徒刑13年附加驅逐出境,正在獄中服刑

去年其涉強姦、聚眾淫亂罪成,一審被判有期徒刑13年附加驅逐出境,正在獄中服刑

11月24日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為吳亦凡涉強姦、聚眾滛亂一案再次開庭,經審理認為,吳亦凡違背婦女意志,利用多名被害人醉酒之機與其發生性關係,其行為構成強姦罪;至於聚眾進行淫亂活動,且是首要分子,這行為又構成聚眾淫亂罪,應依法併罰。原判認定該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及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因此裁定駁回吳亦凡的上訴,維持原判。內地傳媒報道指出,這次開庭吳亦凡近親屬、加拿大駐華大使館官員旁聽。

這次開庭吳亦凡近親屬、加拿大駐華大使館官員旁聽。

這次開庭吳亦凡近親屬、加拿大駐華大使館官員旁聽。

原判認定該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及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

原判認定該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及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

二審維持原判

二審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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