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8.31遊行15歲仔認非法集結及藏武判入教導所 官寄語勿辜負家人關愛

社會事

8.31遊行15歲仔認非法集結及藏武判入教導所 官寄語勿辜負家人關愛
社會事

社會事

8.31遊行15歲仔認非法集結及藏武判入教導所 官寄語勿辜負家人關愛

2021年08月20日 16:12 最後更新:16:13

前年8月31日,民陣發起「人大落閘5周年遊行」,入夜後多區發生衝突,15歲少年早前承認當日於旺角參與非法集結及在公眾地方藏有攻擊性武器。法官姚勳智今於區域法院判刑時考慮被告年輕尚輕,判處其入教導所,寄語其不要辜負家人的關愛。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原性格開朗,為學校舞蹈社成員,因誤交損友,一時衝動及愚蠢犯案,對此感到後悔,但並非有預謀地傷害他人。辯方又指,雖然他成績平平,但操行良好,近判刑時成績有進一步改善,建議法官姚勳智判處其入勞教中心,不會讓他離開校園太久。

前年8月31日,多區爆發衝突。資料圖片

前年8月31日,多區爆發衝突。資料圖片

姚官判刑時指,被告當日參與堵塞主要交通幹道,屬前線的行動者,且攜有2個燃燒彈及打火機,案情嚴重。姚官又指,若被告是成年人,自製燃燒彈可被判處18個月或以上監禁,但考慮他年紀輕尚輕,判處其入教導所,姚官並寄語其將來守法,不要辜負家人的關愛。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15歲男生於2019年8月31日在旺角彌敦道與奶路臣街交界附近,連同簡梓濱、王茂俊及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非法集結;他另承認於同年9月1日在太子站內管有2個自製燃燒彈及2個打火機。

警方去年8月31日進入港鐵太子站拘捕示威者。資料圖片

警方去年8月31日進入港鐵太子站拘捕示威者。資料圖片

往下看更多文章

警方大興行動基地外非法集結 三人罪成還押27日判刑

2024年02月08日 17:31 最後更新:17:32

2019年10月30日屯門疑有不明氣體洩漏,有市民響應網上號召聚集在警方大興行動基地外,抗議進行催淚彈訓練。十二名男女被控非法集結、管有攻擊武器等罪,其中三人否認控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成立,案件押後至下星期三聽取求情,本月27日判刑,三人還押候訊。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法官鄭紀航裁決時指出,從證供及片段可見,案發地點有示威者使用鐳射筆、推動鐵欄等行為,三名被告不可能不知道該處為非法集結場地,他們當時分別穿戴黑衣、泳鏡、口罩及手套等裝束裝備,推斷三人意圖成為非法集結的一分子,鼓勵其他集結者作出相關受禁行為,裁定三人所有罪名成立。

法官拒絕接納三名被告的證供,指是為了保護因防暴警察出現而受驚的街坊,當時附近的是一群黑衣人,認為「街坊」一詞脫離現實地淡化了他們的身分,砌詞狡辯之辭。案發當時集會人士曾叫喊侮辱警方的說話,以鐳射筆照射警方,被告卻聲稱沒有感到不安全,亦沒有認為當時正發生非法集結,是強詞奪理的說法。

同案另有九名承認非法集結,去年12月已作判刑,其中七人被判囚、兩人被判入更生中心。

2019年10月30日,有市民響應網上號召聚集在警方大興行動基地外,抗議進行催淚彈訓練。(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0月30日,有市民響應網上號召聚集在警方大興行動基地外,抗議進行催淚彈訓練。(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