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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體育課昏迷不治 曾填報心臟痛不要做劇烈運動 揭死者仍有參與賽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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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體育課昏迷不治 曾填報心臟痛不要做劇烈運動 揭死者仍有參與賽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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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體育課昏迷不治 曾填報心臟痛不要做劇烈運動 揭死者仍有參與賽跑

2021年08月25日 15:18 最後更新:15:25

疑患有心藏疾病的19歲中學男生,前年3月18日在荃灣一運動場上體育課期間昏迷後不治。死因庭今於西九龍法院展開死因研訊。死者曾在校方健康調查表填寫「不要做劇烈運動、跑步」,但庭上揭示死者仍有參與校內體育課及運動會賽跑。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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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由死因裁判官何俊堯主理,法庭選出3男2女陪審團,死者母親及繼父在親屬席列席,研訊預計為期6天。死因研訊主任由律政司歐陽巽熙代表,男生就讀位於荃灣的路德會呂明才中學被列為利害關係的一方,由大律師譚俊傑代表。

西九龍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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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歲死者肖葉濤案發時就讀中四,於2019年3月18日不治。死者母親林梅金以普通話作供。她指兒子於福建出生,2017年6月來港定居,生前居於荃灣。林憶述兒子未來港前身體一向健康,直至他於2018年6月就讀中三時一度在校內「倒下」才得知他身體有問題,當時他被送往仁濟醫院住院3天,兒子曾表示「心口不舒服」,學校校長均有到院探望,但不清楚醫生有否與校長溝通。醫生向林表示兒子「可能心臟有事」,但沒有具體說明,另因擔心兒子患有家族遺傳心臟病,有為他處方藥物;並為兒子提供轉介信到其他醫院接受檢查。

庭上展示一份於2018年9月3日填寫的「學童健康狀況調查表」,在「曾否入住醫院」一欄打剔,林稱表格由兒子填寫,丈夫簽署。林指疑因漏填資料,學校著兒子再次填寫表格,當中表格心臟病一欄問及「何時開始患?」,回答為「先天」,並寫上「呼吸有點困難、心臟痛」及「不要做劇烈運動、跑步」。

證人仁濟醫院駐院醫生郭立明

證人仁濟醫院駐院醫生郭立明

何官問及第二份表格是否由林填寫,林指因自己不識字,著兒子填寫再代她簽名。何官質疑她「作為家長咁處理文件?」又問她是否知悉表格內容,她表示知道。

林續指,2018年11月兒子曾一度在校內暈倒,「一片漆黑就倒下」,但沒有看醫生,僅在家休息及服藥。在2019年1月28日曾請假覆診,由覆診至案發當日兒子並無心藏不適。案發當日為3月18日,林當日早上提醒兒子服藥,兒子回應「知道知道」。直至早上10時許她接獲校方電話,得知兒子被送往醫院,到場後看見「壓心臟的機器一直壓」,護士向她發出「病危通知書」,林遂致電家人趕到醫院,但到場時兒子已離世。據林了解,兒子並無運動習慣。

校方代表大律師譚俊傑先向林表示對死者離世感難過及哀痛。譚問及林,死者會否在首次入院後才更新健康調查表?林不同意,因表格於開學一星期內更新。

何官問林是否知道死者一直有上體育課?林指曾對兒子表示不能上體育課,但不清楚他有否上課。何官續指死者曾參與運動會400米賽跑,林亦表示不知情。

仁濟醫院駐院醫生郭立明供稱,曾於2019年1月為死者覆診,當時懷疑死者患上心肌炎,死者首次入院時心電圖有異常,但超聲波及心跳規律正常,心臟結構及功能沒有問題。醫院曾為死者處方膽固醇藥物,但沒有限制死者做運動,亦未有發現死者運動有即時死亡的因素。

死者肖葉濤的家屬到庭聽死因研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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