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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嫌租期短及搬遷難 3成劏房戶無意住過渡房

社會事

調查:嫌租期短及搬遷難 3成劏房戶無意住過渡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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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嫌租期短及搬遷難 3成劏房戶無意住過渡房

2021年08月26日 16:07 最後更新:16:08

關注基層住屋聯席公布劏房戶對過渡性房屋意見的問卷調查結果。調查發現,3成受訪者表明對申請入住過渡性房屋沒有興趣,原因包括租住期太短、搬遷困難等問題。

劏房。資料圖片

劏房。資料圖片

關注基層住屋聯席於上月29日至本月16日期間,以問卷調查收集218名劏房戶對過渡性房屋的意見。調查發現,約69%受訪者表示有興趣申請入住過渡性房屋,31%人則表明沒有興趣,原因包括兩年的租住期太短、搬遷困難等問題。調查又指,近9成受訪者正輪候公屋,當中3成受訪者已輪候公屋超過6年或以上。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居住在深水埗一個劏房的李小姐表示,現時一家四口同住在該劏房單位,已申請公屋數年。她指,最初一度認為政府的過渡性房屋政策很吸引,但是經了解後發現過渡房屋的幫助不大,而且租住期只有兩年。由於家中有需要上學的小童,認為在租住期完結後需要搬遷時會有不便。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聯席表示,目前的過渡性房屋供應量「杯水車薪」,建議政府主導興建過渡房屋,並延長租住期,又指政府在長遠而言應增加公屋的興建量。

關注基層住屋聯席建議政府延長租住期。聯席FB影片截圖

關注基層住屋聯席建議政府延長租住期。聯席FB影片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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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名劏房業主違規未在期限內提交租賃通知書 共罰3萬2千

2024年04月19日 18:05 最後更新:20:01

21名劏房業主因違反《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相關規定,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有關控罪,被判處罰款共32000元。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有關業主違返的規定,是沒有在規管租賃的租期開始後的60日內,向差餉物業估價署署長提交租賃通知書。其中2名業主分別觸犯5宗罪行,各被判處罰款4000元。

差餉物業估價署表示,自條例生效以來,已成功檢控239宗個案,共涉及204名「劏房」業主,罰款介乎400元至18600元,合計總罰款共43萬3700元。

差餉物業估價署。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差餉物業估價署。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估價署發言人呼籲「劏房」業主,必須嚴格遵守相關規定,署方會繼續堅決採取執法行動,打擊任何違例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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