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任立法會議員「長毛」梁國雄在2016年11月涉嫌在會議中搶去時任發展局副局長馬紹祥的文件,被控藐視立法會罪,裁判官以控罪條文不適用於檢控議員為由,將案件無限期擱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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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國雄。資料圖片
律政司早前上訴得直案件須發還重審,梁國雄不服上訴庭裁決,上訴至終審法院,案件今午在終審法院審理。長毛妻子、社民連成員陳寶瑩及前立法會議員張超雄等到場聲援,開庭前在法院外發言。
長毛妻子及多名社民連成員到場聲援。
案件由法官張舉能、李義、霍兆剛、陳兆愷及韋彥德主審。上訴人為梁國雄,由御用大律師彭力克及大律師吳靄儀等代表,答辯人為律政司司長,由資深大律師莫樹聯及林穎茜代表。
梁國雄於2016年11月在立法會會議上搶去時任發展局副局長馬紹祥桌上的文件。資料圖片
立法會行管會決定透過法律途徑,向被取消議員資格的長毛梁國雄追討275萬元的薪津及預支款項,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話係別無選擇。
長毛就反駁話,行管會做法不適當,應該等待他被取消議員資格案件的上訴完結後,才可追討。
長毛表面上講到振振有詞,似乎有商有量,但私下卻不是這回事
有建制派踢爆,行管會早前曾提出善意和解方案,只追預支款項,不追薪津,想和長毛傾,但長毛一直不回應,他的做法沒有誠意,因此行管會只能循法律途徑追討。
建制派認為,法庭早已取消長毛的議員資格,他已經不是議員,所以理應可以追討薪金,他再上訴是另一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