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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代美國隊長」違2項限聚令共罰1萬元 官准另案獲釋後1個月繳交 

政事

「二代美國隊長」違2項限聚令共罰1萬元 官准另案獲釋後1個月繳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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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代美國隊長」違2項限聚令共罰1萬元 官准另案獲釋後1個月繳交 

2021年09月01日 13:25 最後更新:13:36

馬俊文早前否認控罪,經審訊後今於東區裁案法院被裁定2罪均罪名成立。

有「第二代美國隊長」之稱的示威常客馬俊文去年8月在金鐘太古廣場悼念梁凌杰,期間被票控違反2項限聚令。他早前否認控罪,經審訊後今於東區裁案法院被裁定2罪均罪名成立,各被罰款5000元。裁判官王證瑜考慮馬的經濟狀況及他表明希望「出冊有個錢傍下身」後,同意罰款毋須於犯人財物中扣除,並准於另一宗案件獲釋後一個月內繳交。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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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官王證瑜裁決時不接納被告所指,當時與其他2人沒有懷有共同目的,因馬與「David哥」李國永及「鄭婆婆」鄭潔嫦站在花槽下雙手合十默哀超過1分鐘,互相距離少於1米,故第1項控罪罪名成立。王官續指,3人之後一同面向記者發言逾3分鐘,再輪流叫口號逾2分鐘,互相距離少於1米,必屬參與受禁群組聚集,故第2項控罪罪名成立。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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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回應王官提問時指,自己犯案前月入約5000元,另因涉違《國安法》,現已還柙9個多月。他表示「我係唔會求情,我會用我畢生嘅努力醞釀下一場時代革命,願榮光歸香港。」他其後申請待案件獲釋後才繳交罰款,因沒有人能代勞及「出冊冇人冇物,有個錢傍下身都好。」王官考慮其收入、還柙時間的長度等,判被告就每張傳票罰款5000元,須於獲釋一個月內繳交。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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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歲被告馬俊文,被裁定2項違反禁聚令罪名成立,指他在去年8月15日,分別在下午5時02分至5時10分、及5時17分至5時31這兩段期間,在金鐘道88號太古廣場外,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參與受禁群組聚集。同案的李國永及鄭潔嫦早前承認控罪,並已繳妥罰款。

「二代美國隊長」違2項限聚令共罰1萬元, 官准另案獲釋後1個月繳交。

「二代美國隊長」違2項限聚令共罰1萬元, 官准另案獲釋後1個月繳交。

馬另被控違反《國安法》中「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指於去年8至11月擺街站及接受傳媒訪問期間宣揚分裂國家的口號。他早前否認控罪,案件排定於9月開審,被告須繼續還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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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院指限聚令已失效詮釋無意義 拒批李卓人等人上訴許可

2023年09月07日 16:34 最後更新:16:34

李卓人、郭永健、何偉航及麥德正被裁定違反限聚令,參與受禁羣組聚集罪成,本周一申請終極上訴許可被拒。

工黨李卓人等人2020年五一勞動節以四人一組遊行到政總外請願,被裁定違反限聚令,參與受禁羣組聚集罪成,判囚14天,緩刑一年半,包括李卓人、郭永健、何偉航及麥德正共四人,本周一申請終極上訴許可被拒。

李卓人。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李卓人。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終審法院9月7日頒布書面理由,指出限聚令在2023年3月31日起失效,已成為「一紙空文」,詮釋規例已完全沒有意義,亦不涉重大廣泛的重要性,日後有其他疫情出現亦未必會頒布同樣的緊急規例,認為終院沒有必要就該規例作詮釋。

終審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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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由常任法官李義、林文瀚及非常任法官鄧國楨處理,判詞指,即使工黨一方堅持日後如有類似疫情出現,當局或會實施類同的規例去禁止聚集,故認為案件爭議點具重大廣泛的重要性,特別要求法庭考慮SARS至新冠肺炎爆發相隔不足20年,希望終院批出上訴許可。但終院表示希望不會在短時間內出現其他流行病,但即使有新一輪疫情出現,亦無證據基礎假設當局會頒布同樣的緊急規例,遑論會選用類似措辭及詮釋。

終審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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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院認為預防及控制疾病的措施,會根據該流行病的性質、傳染方式和其他考慮因素而定,當年SARS爆發與新冠肺炎的性質亦迥然不同,所採取的公共衞生措施也判若天淵,涉案的緊急規例並非成文法,是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根據疫情的緊急情況及最新發展而訂立的公共衛生規例,有效期短暫並經常作出修訂,涉案規例在本案正審前更已修訂八次,故終院不會就該規例作詮釋,拒絕四人的上訴許可。

終審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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