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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盤工搖晃託管嬰致永久發展障礙 官斥毁嬰一生判囚4年2個月

社會事

地盤工搖晃託管嬰致永久發展障礙 官斥毁嬰一生判囚4年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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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盤工搖晃託管嬰致永久發展障礙 官斥毁嬰一生判囚4年2個月

2021年09月01日 14:30 最後更新:14:40

被告今於高等法院承認一項虐兒罪。

單親母5年前將13個月大的兒子,交託他人代為照顧。託管者丈夫聲稱為男嬰洗澡時,男嬰大哭並出現呼吸困難「扯哮」,因而搖晃男嬰數次,令男嬰造成永久發展障礙。受害事主至今近6歲出現嚴重智障,未能自行站立走路,並須於胃造口輸入營養奶維生。被告今於高等法院承認一項虐兒罪。法官黃崇厚直斥被告行為令男童一生盡毁,對他造成悲劇性後果,判囚4年2個月。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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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官指男嬰案發時沒有能力反抗及求助,接納本案為單一虐兒事件,被告沒有計劃犯案,醫療意見指X遭猛烈搖晃或撞擊而受傷。法庭須判處阻嚇性刑罰,被告行為對X造成悲劇性後果,令X受嚴重永久損害。黃官以6年半作量刑起點,被告認罪扣減3分1,再因本案案發至今近5年,接納對被告造成一定壓力,酌情減刑兩個月,共判囚4年2個月。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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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指,被告妻子以日薪500元答應男嬰X母親代照顧X,案發時被告為X洗澡,X大哭並出現呼吸困難,在給予X哮喘藥無效後,被告因慌亂而用力搖晃X,及後見X沒有反應便把X送院。當時X出現呼吸衰竭,陷入昏迷,但沒有外傷。醫生懷疑X屬「嬰兒搖晃症候群」,而通知警方。X至今需臥床、僅能有限度活動,對其神經系統造成永久破壞,視力受損、痙攣、腦部麻痹,不能與人溝通。X母亦因事件而患創傷壓力後遺症,一度有自殺念頭。事前X發展正常,閉路電視片段顯示X進入單位前手腳有郁動,對人有反應。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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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求情指,被告希望向X家人道歉。辯方續指被告案發後兩天被捕,至2017年無條件獲釋,當時並無提醒被告可能有進一步行動。及至去年6月再被起訴,事隔超過3年半,對被告造成壓力,認為控方延誤不當。黃官認為控方並非延誤或出現疏忽,接納其程序適當,但同意調查進度較慢,酌情扣減兩個月刑期。

27歲被告梁碩豪,報稱任職地盤工,控罪指他於2016年10月22日在九龍油麻地文匯街文華樓某單位,作為對13個月大的男童X負有管養、看管或照顧責任的人,故意虐待他,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該男童受到不必要的苦楚或健康損害。

地盤工搖晃託管嬰致永久發展障礙,官斥毁嬰一生判囚4年2個月。

地盤工搖晃託管嬰致永久發展障礙,官斥毁嬰一生判囚4年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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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玉菡:力求年內完成強制舉報虐兒法案工作

2024年04月07日 19:25 最後更新:20:57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表示,《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草案》在法案委員會的審議階段,會與委員逐項條文商討。有議員認為刑罰過重,建議剔除監禁刑罰,孫玉菡回應指理解大家對刑罰有不同看法,指草案最大目的是希望專業人士包括教育界、醫護界、社福界等要舉報嚴重的虐兒個案,提到法例要有一定阻嚇力,才能做到有關目的。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政府新聞處圖片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政府新聞處圖片

孫玉菡表示,在審議階段,會盡量聆聽不同意見,力求取得平衡各方的安排。他又表示,力求在今年內完成法案的工作,然後通過法案。

至於有報道指,政府正研究修改《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包括在社會工作者註冊局加入更多委任成員。孫玉菡回應指,會密切留意社會工作註冊局的工作,確保註冊局符合法例規定及社會期望,又指若註冊局在運作上有任何與法例精神不相稱的地方,會作出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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