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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女助理及科大男生非法集結罪拒捕判囚 官指需考慮漣漪效應

政事

教學女助理及科大男生非法集結罪拒捕判囚 官指需考慮漣漪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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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女助理及科大男生非法集結罪拒捕判囚 官指需考慮漣漪效應

2021年09月02日 11:47 最後更新:13:05

4名男女涉嫌在天水圍非法集結及拒捕等被控6罪。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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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8月5日「大三罷」示威活動期間,4名男女涉嫌在天水圍非法集結及拒捕等被控6罪,24歲科大男學生早前承認1項拒捕罪,22歲教學女助理亦承認1項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其後再被裁定非法集結罪和拒捕罪成。裁判官李志豪今早在屯門裁判法院判刑時指,上訴庭案例強調針對警員罪行須考慮漣漪效應,非法集結及拒捕罪判處監禁無可厚非,判處教學女助理監禁5個月,罰款3000元,24歲科大男學生則判囚1個月。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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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官判刑指非法集結及拒捕罪無可避免要判處監禁,考慮到李凱兒案情比較輕微,沒有暴力行為,裝束打扮顯示非存心犯案,惟上訴庭案例強調針對警員罪行須考慮漣漪效應,故非法集結及拒捕罪判處監禁4個月和個半月,其中1個月分期執行,李凱兒共囚5個月,另外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罰款3000元。李官續指莫雋晞背景報告顯示其過往努力,及早認罪減刑3份之1,終判囚1個月。

大三罷示威期間,天水圍有多人聚集,警方到場。 資料圖片

大三罷示威期間,天水圍有多人聚集,警方到場。 資料圖片

辯方引述背景報告指22歲女教學助理李凱兒背景正面,關心家人,獲僱主的公司董事撰文求情指其工作態度負責任,希望給予機會改過自新。辯方又指非法集結參與時間短,沒有暴力行為,被告李凱兒到場時仍然穿著裙子,顯示並不打算對抗亦非領導角色。

辯方指24歲科大男學生莫雋晞學業上進,公開試失手後輾轉考入科大,正研讀工程,在校一些崗位當選主席,犯案後深切反省,現已感後悔,感化官亦認同屬單一事件,莫雋晞無暴力傾向。辯方續指過程中無人受傷,拒捕時間短,人群沒有因此騷動,案情較輕微。

屯門法院 資料圖片

屯門法院 資料圖片

4名被告依次為22歲女教學助理李凱兒、24歲科大男學生莫雋晞、24歲男救生員蓋世權及19歲中六女生彭海兒,同被控於前年8月5日在天水圍天耀廣場外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李、莫和蓋另被控於同日同地抗拒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即女警員18372蘇昭蕙、男警員19656黃家濠和男警員21740李家駿;彭再被控於同日同地另一情況下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李亦被控於同日同地沒有按照通訊事務管理局批給的適當牌照行事,而管有作無線電通訊之用的器具,即1個無線電收發機。其中蓋世權自開審起未有到庭,遭法庭發出拘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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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案|首引反恐條例控串謀爆炸殺警案 選出3男6女陪審團 料審期60日

2024年04月22日 11:53 最後更新:20:58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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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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