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痴情男花萬元買「分手挽回」服務零效果 前度反更疏遠

Plastic

痴情男花萬元買「分手挽回」服務零效果 前度反更疏遠
Plastic

Plastic

痴情男花萬元買「分手挽回」服務零效果 前度反更疏遠

2021年09月03日 10:00 最後更新:16:50

感情的事……

深圳男子王先生早前與女友分手,於是花了1.02萬元人民幣(約1.22萬港元)購買了一項「分手挽回」服務,希望可以獲得感情分析師的建議,挽回前女友,但經過2個月的嘗試,毫無效果之餘,前女友反對他還更加疏遠。王先生要求賠款但遭服務公司拒絕。

設計圖片

設計圖片

王先生今年6月與交往5年的女友分手,多次挽回失敗後開始四處求救。他其後找到一家聲稱可以提供「分手挽回」服務的公司「乃昔情感」,並支付了1.02萬元諮詢服務費。付費當日,王先生開始聽取情感分析師的意見。

王先生起初還是跟着分析師的建議去做。互聯網圖片

王先生起初還是跟着分析師的建議去做。互聯網圖片

根據對話截圖,分析師當時表示:「按照以往的情況看,你這個情況45天的一個指導週期,成功率大概在87%左右……但必須全程去聽,我們指導去做的每一步都很重要。」分析師建議王先生找話題跟前女友搭訕,或者安排一些偶遇。

分析師繼續叫王先生去「偶遇」女友。互聯網圖片

分析師繼續叫王先生去「偶遇」女友。互聯網圖片

去到7月中旬,王先生發現分析師的指導沒有效果,更甚者前女友的態度越發冷漠,「根本就起不到什麼作用,不會教我具體怎麼操作。」8月6日,情感服務結束後,分析師還是老調重彈,建議他去「偶遇前女友」,或再續費一個月的「情感指導」服務。王先生其後要求退款,但遭到拒絕。

示意圖片

示意圖片

「乃昔情感」客服人員向內地媒體表示,公司沒有退款先例,但稱會針對王先生的評語,去跟相關分析師跟進及核實。據了解,「乃昔情感」為上海註冊的公司,曾因「對商品或者服務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被市場監督管部門罰款1,000元(約1,200港元)。

往下看更多文章

台女研究生戀上已婚教授 不滿遭始亂終棄上網貼對方裸照報復

2023年05月08日 19:13 最後更新:21:32

俗語有云,愛的反面就是恨。台灣《聯合報》報道,台灣一大學的碩士研究女生,與李姓男教授發生不倫戀。女方不滿教授變冷淡,竟在網上瘋狂散布李的裸照、誹謗李始亂終棄。李男最後提告,台北地院審理,判她應執行拘役45日,得易科罰金4.5萬(新台幣‧約1.17萬港元)。可上訴。

設計圖片

設計圖片

法官是依無故以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判女研究生拘役25日,再依加重誹謗罪判女方拘役30日。

檢察官指控,女方2021年9月傳送facebook交友邀請給李,李接受,雙方開始以通訊軟件Messenger聯絡,數天後,2人相約共進晚餐,餐畢,共同前往台北巿中山區某汽車旅館發生性行為。

網上圖片

網上圖片

性行為結束,李未穿上衣躺在床上使用手機,女子偷拍李的裸照。她後來認為李在雙方發生性行為後變得冷淡,要求李與配偶離婚又遭拒,遂登入「Dcard」網站誹謗李為「狼師」、「利用我的疾病,誘騙我上床」、「他騙我單身,其實他已婚有2個小孩」、「我疑似被他傳染了性病」、「他會偽造對話紀錄、證據」,還張貼記載「處女膜4點、7點舊撕裂傷」的驗傷單及報案三聯單,暗示李性侵。

2021年11月,女研究生再上網貼文,指控男方性侵,甚至打過程鉅細無遺地貼網。李不甘其擾向檢警提告。

設計圖片

設計圖片

法院審理,女方認罪,法官認為,她未徵得李的同意,竊錄李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欠缺對他人的尊重,又僅因不滿李對她的態度,毀損李的名譽,審酌她沒有犯罪前科,依法量刑。

判決書還說,女方雖無前科,符合緩刑條件,不過,迄未能獲取李的諒解,且女方過去曾因與他人發生性行為後與對方發生紛爭,經士林地檢署處分不起訴處分確定,不宜宣告緩刑。

設計圖片

設計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