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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申公屋向政府人員行賄逾3000元 無業婦判囚12周

社會事

為申公屋向政府人員行賄逾3000元 無業婦判囚12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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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申公屋向政府人員行賄逾3000元 無業婦判囚12周

2021年09月03日 18:23 最後更新:18:30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名女子,控告她向入境事務處、房屋署及社會福利署的人員提供共逾3000元,以處理其兒子的身份證申請,以及加快其公屋申請。被告今日(3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入獄12星期。

西九龍裁判法院 資料圖片

西九龍裁判法院 資料圖片

陳玉娟,54歲,無業,早前承認3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4(1)(a)條。主任裁判官徐綺薇判刑時稱,被告所犯的賄賂罪行性質嚴重,考慮到被告認罪及無案底,遂判處被告入獄12星期。

被告被判入獄12星期。 資料圖片

被告被判入獄12星期。 資料圖片

案情透露,被告於案發時為其兒子向入境處提出核實身份證資格申請。她亦參加公共租住房屋申請,正等候房屋署安排編配單位。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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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於2019年12月5日到入境處的辦事處,以其子的名義作出核實身份證資格申請。由於被告兒子並未在申請表上簽署,入境處拒絕接受有關申請表。被告不久後再次遞交申請表。一名入境處人員發現申請人仍未在申請表上簽署,被告於是在該職員面前,於申請表上簽署其兒子的名字,並把申請表放入一個信封及要求該職員幫忙。該信封後來被發現載有現金1100元。

被告為兒子申請公屋,向政府人員行賄判囚。 資料圖片

被告為兒子申請公屋,向政府人員行賄判囚。 資料圖片

被告同月被廉署拘捕,於警誡會見期間承認有關金錢是給予政府的「手續費」,以及感謝入境處人員協助她處理有關申請。

被告其後分別於2020年3月2日及5月12日到訪房屋署及社署,要求有關部門協助加快其公屋申請。被告先後分別把載有2040元及40元的信封,交給一名房屋事務主任及社會工作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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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跑項目再有總承建商及分判商僱員遭起訴受賄 累計控告28人

2024年04月16日 22:42 最後更新:23:36

再有機場三跑項目總承建商及分判商人員涉嫌受賄被起訴,令該案累計28人被控告。

廉政公署16日再起訴兩名涉及機場第三跑道項目的總承建商及分判商前僱員,二人涉嫌向一名瀝青工人收受賄款超過20萬元,以協助對方獲分判商聘用。廉署就相關調查至今已累計控告28人,涉及賄款共超過160萬元。

兩名被告分別45及39歲,分別是一名項目總承建商的前管工及一名分判商的前工人,同被控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兩人獲准保釋,以待1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
  
案件發生於2021年1月至2022年6月,廉署調查發現,兩名被告涉嫌先後向有關瀝青工人索取每日超過250至450元賄款及部分加班津貼,這名工人於其後約一年半內向兩名被告支付賄款,以免遭兩名被告辭退。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廉署表示,包括機管局、相關工程的總承建商及分判商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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