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國安處證實今日(8日)在全港多區採取執法行動,以《香港國安法》下的《實施細則》附表5第3(3)(b)條「沒有遵從《香港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拘捕3名男子和1名女子,年齡介乎36至57歲。
所有被捕人正被扣留調查。警方行動仍然繼續,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支聯會表示,警方國安處今早上門拘捕多名支聯會常委,包括副主席鄒幸彤、常委梁錦威、鄧岳君及陳多偉。
警方早上到鄒幸彤位於中環美國銀行中心的辦公室調查,其後將她帶走。
政事
警方國安處證實今日(8日)在全港多區採取執法行動,以《香港國安法》下的《實施細則》附表5第3(3)(b)條「沒有遵從《香港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拘捕3名男子和1名女子,年齡介乎36至57歲。
所有被捕人正被扣留調查。警方行動仍然繼續,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支聯會表示,警方國安處今早上門拘捕多名支聯會常委,包括副主席鄒幸彤、常委梁錦威、鄧岳君及陳多偉。
警方早上到鄒幸彤位於中環美國銀行中心的辦公室調查,其後將她帶走。
已解散的支聯會未有向警方國安處提交資料案,支聯會前副主席鄒幸彤等3人,向高等法院申請終審法院上訴許可證明書被駁回。
法官黎婉姫認為,本案沒重大而廣泛的法律觀點,申請人並無合理爭辯,因此駁回相關申請。
鄒幸彤與兩名前常委鄧岳君、徐漢光,於2021年沒有應警方國安處要求提交資料,被裁定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成,判囚4個半月。3人早前上訴被駁回,之後提出上訴至終審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