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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幸彤等多名支聯會成員被捕 中聯辦:體現違法必究的公平正義

政事

鄒幸彤等多名支聯會成員被捕 中聯辦:體現違法必究的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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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幸彤等多名支聯會成員被捕 中聯辦:體現違法必究的公平正義

2021年09月08日 15:00 最後更新:16:35

鄒幸彤等多名支聯會成員今早被捕,中聯辦發言人指,警方根據國安法拘捕相關人士,是體現了違法必究的公平正義。

鄒幸彤等多名支聯會成員今早被捕。

鄒幸彤等多名支聯會成員今早被捕。

發言人指,香港是法治社會,任何人觸犯香港國安法和香港法律,都必將受到法律制裁,堅決支持香港警方繼續對支聯會及其為首分子依法調查、依法處置。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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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港國家安全公署發言人表示,駐港國家安全公署堅決支持特區警方的執法行動,任何人觸犯香港國安法和香港法律都必須受到法律的制裁,堅決支持香港警方依法履職,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切實維護國家安全。

鄒幸彤等多名支聯會成員今早被捕。

鄒幸彤等多名支聯會成員今早被捕。

鄒幸彤(中)今早被捕。資料圖片

鄒幸彤(中)今早被捕。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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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幸彤等「沒遵從規定提供資料案」 上訴被駁回須即時服刑

2024年03月14日 21:04 最後更新:23:49

已解散的支聯會前副主席鄒幸彤,與兩名前常委2021年沒有應警方國安處要求,提交成立以來職員名單、活動及收支紀錄等資料,被裁定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成,判囚4個半月。3人就定罪及刑期上訴,被高等法院駁回,須即時服刑。上訴方代表大律師表明3人會上訴至終審法院。

法官黎婉姫在判詞中指,認同原審裁判官指「外國代理人」並非控罪元素,控方毋須舉證,所以要求警方發出通知書前,要舉證至刑事標準證明涉案組織屬外國或台灣政治組織實屬無理,認為控方毋須證明任何人或組織包括支聯會為「外國代理人」。

法官指被告從一開始就堅定犯案拒交資料,並一同行事,舉行記者會並向警方發公開信,認為刑期並無明顯過重,駁回刑期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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