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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顛覆案|五常委被控拒交資料押10.21再訊 鄧岳君:我不是外國代理人

政事

支聯會顛覆案|五常委被控拒交資料押10.21再訊 鄧岳君:我不是外國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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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顛覆案|五常委被控拒交資料押10.21再訊 鄧岳君:我不是外國代理人

2021年09月10日 14:16 最後更新:17:17

《國安法》指定法官、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駁回控方押後兩星期的申請,案件今午繼續處理。

支聯會疑因拒絕按國安處要求遞交資料,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副主席何俊仁和鄒幸彤,以及支聯會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鄒幸彤及4名常委另被控「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在處理煽動罪後,法庭繼續處理「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國安法》指定法官、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駁回控方押後兩星期的申請。案件下午進行答辯,全部被告否認控罪。當中鄧岳君聽畢控罪後回應:「我不是『外國代理人』,我不認罪」。

被告鄒幸彤。

被告鄒幸彤。

控方今午開庭時表示準備好答辯,並提及徐漢光早前曾入稟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當中要求法庭就支聯會被指為「外國代理人」作出裁定,提及會否待法庭裁決後再答辯。眾被告表示已準備好答辯,鄒幸彤一度質疑指控沒有足夠控罪原素,眾人否認控罪。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羅官開始擬定日期作審前覆核,控方透露將有約10至15名控方證人,須時索取口供及準備文件。辯方大律師張耀良指感受到控方的壓力,「拉人速度快過查案速度」。羅官指本案流程較預期快,把案件押後至10月21日作審前覆核,下令控方於4星期內向辯方遞交證人口供及相關文件,雙方於審前覆核一星期完成聯合問卷。

被告鄧岳君(左);被告徐漢光(右)。

被告鄧岳君(左);被告徐漢光(右)。

次案「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 ,5名被告為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36歲、律師)、常委鄧岳君(53歲,無業 )梁錦威(36歲,葵青區議員)、陳多偉(57歲,貨車司機)及徐漢光(72歲,退休人士),同被控一項「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

被告鄧岳君。

被告鄧岳君。

鄒幸彤同樣沒有律師代表,鄧岳君、梁錦威、陳多偉及徐漢光同由大律師張耀良代表。

控方今早申請把案件押後兩星期以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大律師張耀良代表鄧岳君、梁錦威、陳多偉及徐漢光表示不反對押後,鄒幸彤則表示看不到任何原因押後案件,故提出反對。

控方指出,由於未知會否有其他人士須提交資料,在收到通知後或會不按指示提交資料,屆時或須把該人士加入本案一併處理;而本案亦在昨日搜獲證據,須時處理。鄒反駁指本案控罪簡單,即在收到通知後沒有提交資料,而認為兩星期不足以解決控方提出理據。

張耀良則指本案被告即使被定罪最高刑罰僅為6個月監禁,故押後案件並不理想,而國安法案件一般為先拘捕再調查,「無乜承擔」,警方搜獲多項證物,認為兩星期不足以處理。而本案何人可以提交資料「一眼睇晒」,認為控方做法屬向法庭推搪,但由於兩星期並非長時間,故不作糾纏。

羅官亦對控方押後理由提出多番質疑,指其理據「太remote,太遙遠」。羅官指首先如果有人須提交資料,要先向其發信通知,假設該人又違反通知,在14天限期拒交資料,控方才考慮加入本案處理。羅官指理由「好似有啲遙遠」,充滿未知之數,故否決控方申請押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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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強烈譴責七國外長及歐盟聲明不實及偏頗 指刻意誤導公眾

2024年04月20日 17:21 最後更新:04月21日 00:00

特區政府對加拿大、法國、德國、意大利、日本、英國外長、美國國務卿與歐盟高級代表,以不實和偏頗言論,刻意誤導公眾、抹黑《香港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予以強烈譴責。 

發言人表示,根據《聯合國憲章》為基礎的國際法及國際慣例,維護國家安全是所有主權國家的固有權利。很多普通法司法管轄區,例如美、英、加拿大等西方國家及新加坡等,都制定了多部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七國外長與歐盟高級代表卻對此視而不見、大放厥詞,是典型的政治霸權和虛偽的雙標。

發言人說,《條例》訂明的罪行精準針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清楚訂明構成有關罪行的元素和刑罰。《條例》明確訂明受《基本法》與相關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所保障,七國外長與歐盟高級代表對條文視若無睹並肆意抨擊,充分暴露其險惡用心。

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發言人亦重申《中英聯合聲明》的核心要義是中國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沒有賦予英方干預回歸後香港事務的權利,英方對回歸後的香港無主權、無治權,也無監督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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