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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高院示威 籲大律師公會取消鄒幸彤資格

政事

團體高院示威 籲大律師公會取消鄒幸彤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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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高院示威 籲大律師公會取消鄒幸彤資格

2021年09月10日 16:05 最後更新:19:00

支聯會疑因拒絕按國安處要求遞交資料,支聯會、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副主席何俊仁和鄒幸彤,被控違反《香港國安法》的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

鄒幸彤。資料圖片

鄒幸彤。資料圖片

有關注團體今日到高等法院門外示威,指鄒幸彤專業失德,要求大律師公會取消其大律師資格。

愛港聯盟於高等法院門外示威,要求大律師公會取消鄒幸彤大律師資格。

愛港聯盟於高等法院門外示威,要求大律師公會取消鄒幸彤大律師資格。

團體愛港聯盟手持「鄒幸彤律師涉違國安法,大律師公會應嚴肅跟進」標語,於高等法院門外示威,要求大律師公會懲處鄒幸彤。

愛港聯盟於高等法院門外示威,要求大律師公會取消鄒幸彤大律師資格。

愛港聯盟於高等法院門外示威,要求大律師公會取消鄒幸彤大律師資格。

愛港聯盟召集人曹達明表示,鄒幸彤為一名律師,理應維護香港法治,惟她對香港法治採取絕不合作態度,同時是一個反中亂港支聯會的副主席,以反中亂港為理念的律師,與專業違背,故要求大律師公會嚴肅跟進,將專業失德、破壞公會聲譽的人取消資格,為法治社會精神「以正視聽」。

鄒幸彤。資料圖片

鄒幸彤。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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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幸彤等「沒遵從規定提供資料案」 上訴被駁回須即時服刑

2024年03月14日 21:04 最後更新:23:49

已解散的支聯會前副主席鄒幸彤,與兩名前常委2021年沒有應警方國安處要求,提交成立以來職員名單、活動及收支紀錄等資料,被裁定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成,判囚4個半月。3人就定罪及刑期上訴,被高等法院駁回,須即時服刑。上訴方代表大律師表明3人會上訴至終審法院。

法官黎婉姫在判詞中指,認同原審裁判官指「外國代理人」並非控罪元素,控方毋須舉證,所以要求警方發出通知書前,要舉證至刑事標準證明涉案組織屬外國或台灣政治組織實屬無理,認為控方毋須證明任何人或組織包括支聯會為「外國代理人」。

法官指被告從一開始就堅定犯案拒交資料,並一同行事,舉行記者會並向警方發公開信,認為刑期並無明顯過重,駁回刑期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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