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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協助管理淫竇 家庭主婦及保安員判緩刑及罰款

社會事

認協助管理淫竇 家庭主婦及保安員判緩刑及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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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協助管理淫竇 家庭主婦及保安員判緩刑及罰款

2021年09月10日 18:51 最後更新:18:52

廉署早前調查一宗貪污個案時,揭發二人協助管理一個賣淫場所並落案起訴二人,兩名被告今日各承認一項協助管理賣淫場所,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139(1)(b)條,二人今於粉嶺裁判法院被囚獲緩刑。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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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鄧麗萍,39歲,家庭主婦,被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判處入獄4個月,緩刑3年;而被告詹子健,29歲,保安員,則被判囚2個月,緩刑3年。鄧麗萍及詹子健又分別被判罰款1萬元及4000元。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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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早前調查一宗貪污個案時,揭發於2019年9月7日至12月12日期間發生的相關罪行。廉署徵詢律政司後,按其法律意見落案起訴兩名被告上述控罪。相關貪污調查仍在進行。

兩被告今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囚獲緩刑。 資料圖片

兩被告今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囚獲緩刑。 資料圖片

兩名被告承認協助管理一個於大埔私人住宅大廈的賣淫場所,該場所佔兩個單位共8個房間。案情透露,兩名被告曾向該賣淫場所的顧客介紹妓女及相關的服務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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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灰影」行動瓦解陪酒賣淫集團 拘25人包括10名台灣女子

2024年04月05日 18:49 最後更新:18:49

警察灣仔警區一連3日所執行代號「灰影」的反罪惡行動,搗破「陪酒」賣淫團伙,拘捕25人,包括10名台灣女子。

荀寶珍指,行動打擊有組織賣淫活動、三合會及其收入來源。

荀寶珍指,行動打擊有組織賣淫活動、三合會及其收入來源。

灣仔警區刑事總督察荀寶珍及反三合會行動組督察林高進向傳媒簡報案情。荀寶珍表示,灣仔警區刑事部人員經過多個月深入情報分析同調查,成功鎖定一個活躍於灣仔區內的賣淫團伙,他們以區內娛樂場所為據點,借安排俗稱「坐女」的陪酒服務為名,實質操控非本地女子進行非法賣淫活動,並招攬其他成員協助清洗犯罪得益。

灣仔警區刑事部聯同港島總區機動部隊、灣仔警區特別職務隊及入境處人員,於4月2至4日展開以情報為主導拘捕行動,代號為「灰影」,以打擊有組織賣淫活動、三合會及其收入來源,突擊搜查多個處所,一共拘捕25人,包括11男14女,當中有14名本地居民及11名持旅遊證件逗留的人士。

檢獲的證物。

檢獲的證物。

荀寶珍稱,被捕人士年齡介乎24至52歲,分別涉及「控制他人而目的在於使其賣淫」、「管理及協助管理賣淫場所」、「串謀洗黑錢」及「違反逗留條件」等罪行。荀指,警方瓦解的賣淫團伙有三合會背景,並涉及清洗約130萬港元犯罪得益。

林高進指犯罪團伙分工相當仔細。

林高進指犯罪團伙分工相當仔細。

林高進則透露,該犯罪團伙分工相當仔細,拘捕25名人士入面,除了有1名集團主腦主要於社交平台上,招攬短期留港非本地女性參與性工作外、其餘5名骨幹成員的角色分別為﹕為性工作者租用住宅單位居住、安排由住宅至工作地點的接載服務、指使娛樂場所負責人向會員或酒客主動介紹性服務、並從中收取肉金、並用自己的銀行户口及招攬其他本地人,協助清洗犯罪得益。

檢獲疑為犯罪所得的現金。

檢獲疑為犯罪所得的現金。

林說,行動中,警方檢獲咗多項證物,包括賣淫集團接載性工作者所使用的車輛、收取肉金記帳紀錄、相關監控系統、銀行紀錄、色情物品、以及在賣淫場所及集團成員住所搜出,疑為部分犯罪得益約10萬港元現金。

荀寶珍指,行動打擊有組織賣淫活動、三合會及其收入來源。

荀寶珍指,行動打擊有組織賣淫活動、三合會及其收入來源。

林稱被捕11名非本地性工作者中,10名來自台灣1名來自內地,她們部分已被控以「違反逗留條件」罪名,其他被捕人士仍被扣留調查。荀寶珍稱,警方相信今次行動已有效打擊灣仔區內有組織賣淫活動,成功遏止目標團伙收入來源,警方會持續執法,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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