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日報報道)全國第二批政法隊伍教育整頓之際,曾擔任中央政法委辦公室主任的重慶原副市長、市公安局原局長鄧恢林,昨天因受賄罪在河北保定受審。法院指鄧恢林在過去二十一年,通過各個崗位上的職權便利,在企業經營、職務提拔等事項上非法收受財物折合四千二百六十七萬多元人民幣。這意味着他從一名副處級幹部,一路貪污到成為副部級高官。鄧恢林當庭認罪,法庭將擇期宣判。


  案件昨天在保定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五十六歲的鄧恢林身穿深色外衣,沒戴口罩,神情嚴肅地站在被告席內。這是他去年六月落馬後,首次露面。分析人士認為,全國正在展開新一輪政法隊伍教育整頓,官方此時公審鄧恢林案,可以起警示作用。


  起訴書指鄧恢林的受賄案,橫跨超過二十年。從一九九九年春節前至二○二○年初,鄧恢林利用擔任湖北省鄉鎮企業管理局計畫財務處副處長,省經濟委員會辦公室主任,省經濟委員會副主任,湖北省宜昌市副市長,宜昌市政法委書記、市公安局局長,湖北省公安廳副廳長,中央政法委反分裂指導協調室負責人、中央政法委辦公室主任,重慶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車牌辦理、職務提拔調整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他人收受財物折合四千二百六十七萬多元。


  央視報道稱,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控辯雙方充分發表了意見,鄧恢林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記者及各界群眾三十多人旁聽了庭審。庭審最後,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鄧恢林是湖北武漢人,長期在湖北政法系統任職。原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書記周永康二○一四年落馬後,他的多名親信在湖北受審,其子周濱更在湖北宜昌市中級人民法院被判刑十八年。有傳聞稱,鄧恢林因參與審查「周永康集團」有功,被時任中央政法委書記孟建柱賞識,一五年上京擔任中央政法委辦公室主任。


  二○一七年,鄧恢林空降重慶,出任市公安局局長,之後再升任副市長,去年六月落馬。今年一月,中紀委公布鄧恢林的罪狀,指其不但涉嫌受賄,還「參與黨內搞團團夥夥,撈取政治資本,熱衷政治投機,妄議黨中央大政方針」。


  上月十六日,中共政治局委員、中央政法委書記郭聲琨主持會議,動員部署全國第二批政法隊伍教育整頓,重申「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堅決清除害群之馬」,「打造人民滿意、基層滿意的政法領導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