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自稱28歲,實際已經38歲。
河南新鄉有名29歲男子於半年前認識28歲女友,二人拍拖後不久便決定共諧連理,沒想到他付上近10萬元聘金後,女友竟人間蒸發。他事後始得知女友原來已38歲,還有一名1歲多的孫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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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內媒報道,29歲丁姓男子半年前認識了自稱28歲的程姓女友,二人發展一日千里,拍拖不久便決定共諧連理。未料丁男日前向女方付上9.9萬元人民幣的聘金後,女友便愈變冷淡,及後更人間蒸發。
丁男向周邊鄰居打聽,始發現女友實際年齡已經38歲,除了有一個17歲的女兒,還有一個1歲的孫女。他坦言,女友身材嬌小,而且打扮年輕,看上去不像30多歲,現在知道她的實際年齡後,完全不能接受這門婚事,希望對方能退還聘金和彩禮,「現在(她)電話不接,訊息也不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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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程女媽媽則反駁:「不管我女兒年紀多大,就是100歲,也是你情我願。」她又強調從沒見過聘金,也不知道女兒身在何處。及後有內媒成功找到程女,她承認有收取聘金,但金額是9.5萬元人民幣,並非丁男所說的9.9萬人民幣,且已用掉部分聘金。
目前事件已交由當地警方處理,封丘縣潘店鎮派出所所長表示,女方若構成婚姻詐騙,將追究其法律責任,若非婚姻詐騙,也會協助雙方調解。
俗語有云,愛的反面就是恨。台灣《聯合報》報道,台灣一大學的碩士研究女生,與李姓男教授發生不倫戀。女方不滿教授變冷淡,竟在網上瘋狂散布李的裸照、誹謗李始亂終棄。李男最後提告,台北地院審理,判她應執行拘役45日,得易科罰金4.5萬(新台幣‧約1.17萬港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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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是依無故以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判女研究生拘役25日,再依加重誹謗罪判女方拘役30日。
檢察官指控,女方2021年9月傳送facebook交友邀請給李,李接受,雙方開始以通訊軟件Messenger聯絡,數天後,2人相約共進晚餐,餐畢,共同前往台北巿中山區某汽車旅館發生性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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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行為結束,李未穿上衣躺在床上使用手機,女子偷拍李的裸照。她後來認為李在雙方發生性行為後變得冷淡,要求李與配偶離婚又遭拒,遂登入「Dcard」網站誹謗李為「狼師」、「利用我的疾病,誘騙我上床」、「他騙我單身,其實他已婚有2個小孩」、「我疑似被他傳染了性病」、「他會偽造對話紀錄、證據」,還張貼記載「處女膜4點、7點舊撕裂傷」的驗傷單及報案三聯單,暗示李性侵。
2021年11月,女研究生再上網貼文,指控男方性侵,甚至打過程鉅細無遺地貼網。李不甘其擾向檢警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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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審理,女方認罪,法官認為,她未徵得李的同意,竊錄李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欠缺對他人的尊重,又僅因不滿李對她的態度,毀損李的名譽,審酌她沒有犯罪前科,依法量刑。
判決書還說,女方雖無前科,符合緩刑條件,不過,迄未能獲取李的諒解,且女方過去曾因與他人發生性行為後與對方發生紛爭,經士林地檢署處分不起訴處分確定,不宜宣告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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