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梁卓然並非「坐正」高院原訟庭法官,故毋須經過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審批。

司法機構今日剛發出一份重新的內部通告,表示「劈砲」的前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不會加入司法機構擔任高院原訟庭「暫委法官」一職,通告指出有關委任已被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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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九個月的「冷河期」後,原定於下月四日加入司機構出任高院「暫委法官」,為期六個月至明年三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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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卓然一直希望加入司法機構「做官」,早年嘗試申請區域法院法官,卻未能榜上有名,今次梁卓然獲委任為「暫委法官」,是經由終院首席法官張舉能拍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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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梁卓然並非「坐正」高院原訟庭法官,故毋須經過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審批。高院暫委法官的薪酬,是以「坐正」高院原訟庭法官的三十二萬三千六百五十元月薪作基準,但以日薪計算,及沒有房屋及醫療等任何福利。

梁卓然。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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