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明金融前高級經理涉嫌就銷售保險產品「洗黑錢」逾64萬元,他早前否認5項「處理已知道或合理地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訟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罪,今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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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傳召公司分銷總監作供,指經手代理將單據撥予下線同僚不必定致使成本增加,需視乎團隊的分層。案件明日續審,期間被告獲准繼續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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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明金融分銷總監(Director of distribution compensation)李愛珍2016加入公司,負責花紅及佣金結算,她今出庭作供時指,永明每年均會按總銷量發放按年(Yearly Incentive Commission)及按月花紅(Monthly Incentive Commission),若成功售出公司的產品,經手代理、其上線經理及下線同僚會按比例獲分直接或間接佣金。她解釋,實際情況需視乎團隊分層、生意額和續保率(persistency),將單據撥予下線同僚不必定會致使公司的成本增加。
永明金融分銷總監李愛珍
26歲被告何子俊為香港永明金融有限公司前高級營業經理。控罪指他涉嫌於2017年10月11日至2018年1月15日期間,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5筆由3.8萬至26.7萬港元不等,共逾64萬港元的現金,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代表任何人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仍先後5次處理有關款項,違反《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25(1)條。
被告何子俊
海關拘捕3人涉嫌利用名下公司銀行戶口處理懷疑犯罪得益,涉款約18億元。被捕的2男1女年齡介乎42至60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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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財富調查科財富調查第一組指揮官楊爾德表示,涉案三人涉嫌在2021至2022年期間開設5間公司和18個公司戶口,在申請開戶時向銀行報稱從事不同類型貿易業務,包括手機配件、機械批發和汽車零件公司,但全部公司並無報稅紀錄,無進出口報關紀錄,亦無實質業務地址。這些公司在開戶後,立即出現出現異常頻密,而且大額的可疑交易,例如其中一個戶口,一天內的入帳金額,高達3900萬元,一天內的交易次數,最高也達到167次。
海關財富調查科財富調查第一組指揮官楊爾德。海關FB
調查發現,這些空殼公司戶口的資金,來自1間虛擬貨幣交易平台,以及超過200間本地和境外公司,資金到帳後,短時間內就會被轉至其他戶口。海關指,其中1名被捕女子的戶口,就曾收取約9億元,其後經2間找換店轉到其他公司,或轉移到涉案另外2名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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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相信涉案的洗黑錢集團,開設公司戶口,是因為公司戶口可處理較高金額的交易,而且易於進行境外匯款;他們亦利用虛擬貨幣和空殼公司的隱匿性,以虛假貿易作為掩飾。海關指會繼續調查資金的來源和去向,並循被捕人士的背景和資金流作多方面調查,不排除再有人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