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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媒:惠譽、穆迪改用「中國台灣」稱呼 和美國政府唱反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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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媒:惠譽、穆迪改用「中國台灣」稱呼 和美國政府唱反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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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媒:惠譽、穆迪改用「中國台灣」稱呼 和美國政府唱反調

2021年09月14日 10:02 最後更新:10:06

近日傳出美台會晤傾談將台灣在美國的代表機構「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更名為「台灣代表處」。但美國商業機構,顯然不跟政府那一套行事,而且做相反的事情。

據美媒報道,國際信用評級機構惠譽國際(Fitch Ratings)在9月10日把台灣的長期主權債務信用評級從AA-調升至AA,但是它在英文聲明的標題中用「中國台灣」(Taiwan,China)來稱呼台灣。另一家主要信用評級機構穆迪(Moody’s)最近也改用「中國台灣」來稱呼台灣。

惠譽國際網站也均顯示「中國台灣」(Taiwan, China)字樣。網站截圖

惠譽國際網站也均顯示「中國台灣」(Taiwan, China)字樣。網站截圖

惠譽10日公佈,已將台灣的長期外幣發行人違約評級自AA-調升至AA,展望穩定。

「長期外幣發行人違約評級的調升是基於台灣在新冠肺炎疫情衝擊下的經濟表現優於其他受評國家和地區,外部融資狀況進一步加強,且財政政策持續保持穩健,」惠譽在一份聲明中說。報道指出,但引人注目的是,惠譽在這份英文聲明中用「中國台灣」(Taiwan,China)來稱呼台灣,而它此前的聲明中提到台灣時用的是「台灣」(Taiwan)。

彭博社對此稱,這是惠譽至少從2003年以來第一次這樣稱呼台灣。據彭博社報道,惠譽的一位發言人說,有關台灣名稱的改變是「一個運營的決策」,但沒有對此做出詳細說明。

在惠譽更改有關台灣的稱呼時,另外一家國際信用評級機構穆迪的官網也用「中國台灣」來稱呼台灣。該公司9月8日在有關台灣的信用評級的「信用意見」的英文標題用的是「中國台灣政府」,在發行人/實體一欄中也是用「中國台灣」來稱呼台灣。穆迪在北京、上海、深圳和香港都設有辦事處,也另外設有穆迪台灣網站。

對此,報道稱,台當局外事部門對於這兩家信評公司使用「中國台灣」的稱呼表示遺憾,並稱將進一步瞭解其原因。

報道指出,在一些對北京而言敏感的話題上,在中國開展業務的外國公司正在更多采取符合北京立場的措辭,惠譽和穆迪更改對台灣的稱呼正是這種廣泛轉變的一部分。

分析指惠譽、穆迪改用「中國台灣」稱呼,跟隨中國的稱謂,明顯是害怕美國政府越走越遠,會連累到美國評級公司也會受中國抵制。




毛拍手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4月25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就「女子離婚冷靜期內被丈夫當街捅殺案」一審公開宣判,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趙留超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部分被害人及其親屬、被告人親屬等十餘人旁聽了宣判。

法院判決

法院判決

「我準備拿著判决書,去姐姐的牌位前,跟她講一講。她去世前一直擔驚受怕,現在終於可以安心了。」4月25日,被害人周某霞(化名)的妹妹小玲哭著告訴《瀟湘晨報》記者,對於一審判决結果,作為被害人家屬,他們感到很欣慰。

受害者周某霞照片(家屬提供)

受害者周某霞照片(家屬提供)

小玲透露了一個宣判現場的細節,「判决後,法官問趙留超對結果有沒有什麽意見,他反問法官死刑是立即執行嗎,法官說是立即執行,然後趙留超說他不是故意殺人的,然後被拉走了……」

案發現場

案發現場

案發現場

案發現場

2023年7月20日,在遞交離婚申請後第13天,廣東女子周某霞(化名)被丈夫趙某超當街捅殺,同行的親友中,有四人受傷。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趙留超、被害人周某霞於2011年登記結婚,2023年7月7日因感情不和向河南省平輿縣民政局婚姻登記處申請協議離婚。2023年7月30日晚,周某霞在親友周某等六人陪同下與趙留超約定在廣州市某工業園門口見面。趙留超到達後徑直走向周某霞,被周某等人阻攔,趙留超持隨身携帶的尖刀朝周某、周某霞等人捅刺,致周某霞死亡,周某等四人受傷。

法院認為,被告人趙留超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一人輕傷,三人輕微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趙留超主觀惡性大,犯罪手段殘忍,後果嚴重,應予嚴懲,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受害者家屬

受害者家屬

據早前報道,2024年3月21日上午9時30分,該案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周某霞的妹妹小玲(化名)告訴記者,庭審現場,趙某超否認自己家暴,辯稱自己不想置妻子於死地,也沒想要傷害其他親戚,「但公訴人的反駁讓他無話可說,你不想殺人,為什麽會帶著刀去,要連續在被害人胸部捅刺七八刀,往他們的身體要害部位捅刺?」

「我女兒到底和他有什麽深仇大恨,能下得了這麽狠的手?」庭審現場,被害人的母親看到案發時的監控錄像,在情緒崩潰中問出這句話。

小玲表示,姐姐周某霞遇害後,趙某超的父母家人從未表達歉意,小玲和家人已决定放弃向趙某超提起民事訴求,也拒絕出具諒解書,只希望法院判處趙某超死刑,還死者一個公道。「我們沒有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那些錢沾著我姐姐的血,我們不要。我們只要求嚴懲凶手,希望能判處死刑。我姐姐才30多歲,不該是這樣的結局。」

據瀟湘晨報此前報道,小玲透露,小霞為趙留超生了一兒一女,十多年的婚姻裏,她在外辛苦工作,省吃儉用,為趙留超買車,花費百萬為趙留超一家在河南老家購置房産,回到家還要為趙留超洗衣做飯,「趙留超稍不如意,就是一頓打,姐姐身上都是淤青。」

「趙留超同意離婚後,我姐同意將房産留給孩子,並且給他40萬元,就是個騙局。」小玲稱,離婚冷靜期間,趙留超不肯離婚,多次揚言威脅,以家人相威脅逼迫小霞見面。然而帶著五男一女赴約的小霞,還是倒在了血泊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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