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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葵涌商場刑毀案 控方撤兩控罪15人續保釋

政事

去年葵涌商場刑毀案 控方撤兩控罪15人續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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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葵涌商場刑毀案 控方撤兩控罪15人續保釋

2021年09月15日 19:00 最後更新:19:05

去年年初15名男女包括一名教師,涉嫌在葵涌商場損壞天橋外的牆壁或欄杆而被捕,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羅德泉署理裁判官應控方要求撤銷其中2條控罪,並押後案件到11月10日。被告全部續准保釋。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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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今要求撤銷2條控罪並獲裁判官批准,並將15位被告控罪修訂為刑事損壞,鄧羽珊、梁詠彥、鄭珈熹、黃文杰、李永熙、李重熙及鍾正浩被加控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的交替控罪。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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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名被告依次為鄒文燕(18歲,中六學生)、葉嘉儀(18歲,中五學生)、吳芷琪(16歲,中三學生)、鄧羽珊、李霈濠(21歲,無業)、陳信豪(20歲,大學2年級生)、張家禧(21歲,廚師)、梁詠彥(21歲,大學2年級生)、朱麗茵(20歲,大學1年級生)、林慧淇(19歲,中六學生)、鄭珈熹(19歲,大學2年級生)、黃文杰(21歲,大學3年級生)、李永熙(23歲,無業)、李重熙(31歲,老師)及鍾正浩(22歲,無業)。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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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被告被控於2020年2月14日,在連接葵涌商場平台的一條天橋管有油掃和白膠漿等物,沒有合法辯解的情況下使用上述物品或導致他人使用,或准許他人使用該物品,以摧毀或損壞屬於房屋署的財產。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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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捐贈系統不尋常取消 兩男子涉刑事損壞保釋候訊

2023年11月22日 16:28 最後更新:18:29

器官捐贈登記系統今年6月出現不尋常的取消登記,警方拘捕4名男子,其中兩人涉使用一台中央器官捐贈登記名冊系統的電腦,合共被控3項刑事損壞罪,在東區裁判法院獲准保釋。

案件在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裁判官崔美霞應辯方申請,分別押後兩案至下月20日及明年1月10日提訊,待辯方向控方索取文件,並向被告提供法律意見,被告暫毋須答辯,獲准以現金4000元等條件保釋。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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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被告分別是報稱學生的王子誠及設計師霍英圻,他們各被控一項及兩項刑事損壞罪。控罪指,被告在今年5月,在香港無合法辯解而摧毀或損壞屬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衞生署的財產,即一台中央器官捐贈登記名冊系統的電腦,意圖摧毀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摧毀或損壞。

案件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資料圖片

案件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資料圖片

王子誠代表律師指,王子誠現時沒有工作,正等待明年1月開學。兩人需繳交4000元保釋金,期間不得離港、交出所有旅遊證件,並需居住於報稱地址,若更改住址需於24小時內需通知警方,每星期到警署報到三次,不得接觸控方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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