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囚權組織「石牆花」前日宣布解散,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昨日主動提及事件。他不點名指該組織是否解散是其自身決定,對其決定表示尊重,又稱自己只是向公眾分享自己的看法,「沒有要求這些組織解散。」他又提到:「對於一些有可能違法的行為,而有人能夠懸崖勒馬,我認為這是負責任的做法。」
至於當局有否對石牆花進行調查,他說不方便談論個別的案件或對組織是否進行調查,「但我相信這很簡單,如我相信如果你沒有犯法就不會調查你,就算是我們不覺意地調查了你,你亦不會有事。」他又強調若對方犯了法,就算怎樣迴避亦迴避不到,警方都會找到證據。
由前立法會議邵家臻創辦的「石牆花」成立不足一年。鄧炳強日前不點名指責有組織在獄中散播危害國家安全的種子,指有還柙人士與監獄外人士企圖建立勢力,通風報信,包括利用議員等身分進行探訪以傳達信息。「石牆花」前日在facebook專頁發文宣布結束,邵家臻指解散是全體同事所作的決定,亦有參考近日時事、政府及各方反應。
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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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沒要求石牆花解散
2021年09月16日 03:00 最後更新:03:51(星島日報報道)20歲男學生在去年5月初凌晨入侵無綫新聞流動應用程式,透過進入推送系統介面後,以管理員身分發出5個推送通知。他早前被裁定刑事損壞罪名成立,裁判官劉綺雲昨於觀塘裁判法院指,被告發出虛假訊息以誤導公眾,影響無綫電視的形象及聲譽,但接受涉案訊息並不至於引起公眾恐慌,同時認為須判處更高的服務時數,才足以反映案件嚴重性,遂判處200小時社會服務令。劉官判刑時指,被告薛俊希發出虛假訊息以誤導公眾,致他們對無綫的新聞程式失去信心,影響其形象及聲譽,加上被告在凌晨時分發出多個錯誤新聞訊息,令其他看見新聞訊息或關心行政長官選舉的公眾被誤導,引致訊息混亂的情況,從而影響更廣大的公眾,故認為無綫形象及聲譽被影響已構成損失,但接受所造成損失程度相對較輕,涉案訊息亦不至於引起公眾恐慌,影響公眾的嚴重程度相對較低。 劉官續指,被告報告內容相當正面,建議社服令,同時被告以20歲之齡完成大學學士課程,亦是資優、勤奮、孝順父母及善心助人的人,接受被告對事件有深切反省,重犯機會低,採納報告建議是合適,但需要判處較多過建議的時數,才足以反映案件嚴重性,終判處200小時社服令。接受造成損失相對較輕 辯方昨進一步求情表示,早前索取感化及社服令報告的內容相當正面,顯示出被告有真誠悔意,有穩定生活習慣、家人支持等,故認為被告不需要長期輔導,反則建議判處社服令。 辯方另指,本案是具有特殊情況,事件始於無綫新聞職員的失誤,故認為重犯機會低,被告明白這鹵莽行為是不對,影響無綫電視的聲譽及家人,冀法庭採納感化官的建議。 案件編號:KTCC 205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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