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團體指出,過去5個年度,共有52幅空置政府土地及空置校舍,出租予非政府機構作非牟利用途,即平均每年租出約10幅,但相對每年有1000多幅未批租的政府土地,只佔不足1%,反映政府支援非政府機構租用閒置官地的力度不足。
社區發展陣線根據立法會財委會文件的資料,指出地政總署在過去3年分別管理1626、1606和1283幅未批租政府土地,涉及總土地面積分別約為297、391和322公頃。之後再結合地政總署數據,發現由2016/17至2020/21共5個年度,當局分別有32幅空置政府土地及20個空置校舍,出租予非政府機構作非牟利用途,部分用作過渡房屋、社區中心、臨時學校等。
另外,發展局2019年推出10億元的空置土地資助計劃,每個項目最多可獲6千萬元資助,以用作土地或建築物修復工程。但社區發展陣線指,非政府機構成功申請用地同時獲發資助是相當困難,可能涉及申請程序繁複以及欠缺技術支援,認為有需要簡化申請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