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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人涉立會IT界賄選種票下月判刑 一被告失見習騎師機會

政事

11人涉立會IT界賄選種票下月判刑 一被告失見習騎師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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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人涉立會IT界賄選種票下月判刑 一被告失見習騎師機會

2021年09月16日 13:59 最後更新:14:10

辯方今於區域法院求情時指,本案情節不算嚴重,部分人沒有直接參與計劃且坦白認罪。

11名的士司機從業員總會(的總)時任成員及親友在前年立法會選舉資訊科技界別中參與種票,干犯選舉舞弊、串謀詐騙等罪,全部人早前分別承認或被裁定罪名成立,押後至下月22日判刑。辯方今於區域法院求情時指,本案情節不算嚴重,部分人沒有直接參與計劃且坦白認罪,或只因受家人驅使才犯案,望裁判官勞潔儀酌情扣減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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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秀芳

辯方今於區域法院求情時指,本案情節不算嚴重,部分人沒有直接參與計劃且坦白認罪。

李為民

李為民、潘秀芳、雷亞福的辯方大律師求情時望勞官行使酌情權,考慮他們認罪,扣減超過百分之二十的刑期。潘秀芳、雷偉芳、雷敬賢、陳琪南求情時指,各人的參與程度低,與的總沒有關係,只是因家人情誼才唯命是從。

楊耀鴻

辯方亦指,沒有證據顯示郭家健有否收受利益,而林澤謙將有機會代表香港赴沙特阿拉伯參加體育比賽;至於吳嘉浩則因為本案喪失成為見習騎師的機會,故建議判處非即時監禁刑罰、緩刑或社會服務令。

陳永鏗

陳永鏗

郭家健

郭家健

(上排左起)被告潘秀芳、李為民;(下排左起)楊耀鴻、陳永鏗、郭家健。

11名被告為的總時任會務總監李為民、時任副秘書長楊耀鴻、時任文員潘秀芳、時任幹事雷亞福、雷亞福之妹雷偉芳、雷亞富之子雷敬賢、同為24歲的陳永鏗、郭家健及林澤謙以及23歲髮型屋助理吳嘉浩,他們分別在2016年5月21或22日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無合理辯解而分別接受700至850元作為其投票予某候選人的誘因,及在同一選舉中串謀詐騙、串謀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提供利益予他人,以及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接受利益。時任副秘書長楊耀鴻的求情則於下月4日進行。

潘秀芳

潘秀芳

李為民、潘秀芳、雷亞福的辯方大律師求情時望勞官行使酌情權,考慮他們認罪,扣減超過百分之二十的刑期。潘秀芳、雷偉芳、雷敬賢、陳琪南求情時指,各人的參與程度低,與的總沒有關係,只是因家人情誼才唯命是從。

李為民

李為民

辯方亦指,沒有證據顯示郭家健有否收受利益,而林澤謙將有機會代表香港赴沙特阿拉伯參加體育比賽;至於吳嘉浩則因為本案喪失成為見習騎師的機會,故建議判處非即時監禁刑罰、緩刑或社會服務令。

楊耀鴻

楊耀鴻

陳永鏗

陳永鏗

郭家健

郭家健

11名被告為的總時任會務總監李為民、時任副秘書長楊耀鴻、時任文員潘秀芳、時任幹事雷亞福、雷亞福之妹雷偉芳、雷亞富之子雷敬賢、同為24歲的陳永鏗、郭家健及林澤謙以及23歲髮型屋助理吳嘉浩,他們分別在2016年5月21或22日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無合理辯解而分別接受700至850元作為其投票予某候選人的誘因,及在同一選舉中串謀詐騙、串謀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提供利益予他人,以及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接受利益。時任副秘書長楊耀鴻的求情則於下月4日進行。

(上排左起)被告潘秀芳、李為民;(下排左起)楊耀鴻、陳永鏗、郭家健。

(上排左起)被告潘秀芳、李為民;(下排左起)楊耀鴻、陳永鏗、郭家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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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謀詐騙公司呃佣花紅95萬 三名前保險代理罪成判囚25至34個月

2024年04月15日 19:23 最後更新:22:29

三名前保險代理虛報10份保單的經辦代理人,串謀詐騙保險公司佣金及花紅共約95萬元,三人早前被裁定一項串謀詐騙罪,15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25至34個月。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3名被告分別為安盛前分行經理和安盛前保險代理。法官李俊文表示,三名被告違反誠信,精心策劃案件,判處他們即時監禁。

案情透露,3名被告於2014年11月至2017年9月一同串謀詐騙安盛,在10份保單上報稱兩名安盛前保險代理為經辦代理人,詐騙安盛向他們支付佣金及花紅共約95萬元。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於是展開調查,發現兩人不曾經辦該等保單,所有涉案保單最後亦「斷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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