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5日6時10分許,該局小海派出所接110指令:報警人稱其母親在賣農產品時被城管打了。

接警後,該局迅速開展調查取證工作。現已查明:違法行為人吳某(男,小海街道城管協管員)在管理流動攤販的過程中,對被侵害人張某(女)實施了故意損毀財物和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違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南通公安局開發區分局決定對吳某的上述違法行為予以行政拘留十五日並處罰款一千元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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