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來,廣州市紀檢監察機關落實上級工作部署,戮力推進基層正風肅紀反腐常態化,結合開展黨史學習教育「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深入整治群眾身邊的腐敗和不正之風。1-8月共查處相關問題411個,處分298人,移送檢察機關44人。為進一步加強警示教育,嚴明紀律規矩,廣州市紀委監委通報了近期查處的3起群眾身邊腐敗和不正之風問題典型案例。
1. 天河區棠下經濟發展有限公司原黨委副書記、監事會監事長鍾志佳侵佔環境衛生服務費和生活垃圾處理費問題。2014年3月至2018年12月,時任棠下經濟發展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監事會監事長鍾志佳利用分管財務工作的職務便利,夥同棠下街環衛站收費員梁啟明利用「現金支出證明單」入賬的管理漏洞,將棠下股份合作經濟聯社繳納的595.95萬元環境衛生服務費和生活垃圾處理費據為己有。其中,鍾志佳分得150萬元,梁啟明分得445.95萬元。2021年1月,鍾志佳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其與梁啟明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2. 花都區花東鎮九一村原黨總支部委員、村委委員王志煥騙取遷墳補償款問題。2018年上半年,時任花東鎮九一村黨總支部委員、村委委員王志煥在山墳遷移補償工作中,利用負責清點核實山墳的職務便利,假借其親戚名義虛報騙取遷墳補償款11.9萬元,夥同他人採取虛構山墳業主、重複上報和虛報山墳數量的方式騙取遷墳補償款173.75萬元。2021年4月,王志煥因上述問題和其他違紀違法問題受到開除黨籍處分,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3. 從化區良口鎮北溪村原村委會主任鍾天全索要工程建設好處費問題。2020年4月,良口鎮北溪村委協助良口鎮政府開展河道疏浚工程,告示全體村民無償提供施工走廊。時任北溪村委會主任鍾天全以家族河道沿岸竹子被砍等為借口,收受河道疏浚工程施工方2.3萬元「補償款」。2020年11月,鍾天全因上述問題和其他違紀問題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廣州市紀委監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