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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皓桓被加控參與非法集結擬認罪 官押10.26再訊

政事

陳皓桓被加控參與非法集結擬認罪 官押10.26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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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皓桓被加控參與非法集結擬認罪 官押10.26再訊

2021年09月17日 11:36 最後更新:17:24

前民間人權陣線(民陣)召集人陳皓桓日前透過社交平台表示,於獄中接獲警方通知將就前年9月中港島遊行被加控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案件今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辯方指被告當時進行公民抗命,基於其「抗命精神」而準備認罪,裁判官鄧少雄應雙方要求將案件押後到10月26日下午,以待雙方準備案例及陳詞等。由於陳皓桓現時在囚,故無申請保釋。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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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檢控官徐倩姿指、控方將會播放少於30分鐘的片段,但未交給辯方查看,鄧官指除非必須,建議辯方自行查看,不用在法庭上播放以免浪費法庭時間。由於控方未準備好判刑案例、相關片段及截圖,所以辯方大律師黃宇逸未準備書面量刑陳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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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指再訊時會準備好書面量刑陳詞,望鄧官於下次再訊時即日量刑,鄧官同意指「事情愈快處理完對雙方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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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罪指,25歲被告報稱無業的陳皓桓於2019年9月15日於香港,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的情況下,明知而參與一個屬未經批准集結的公眾遊行。

被告陳皓桓。 資料圖片

被告陳皓桓。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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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大興行動基地外非法集結 三人罪成還押27日判刑

2024年02月08日 17:31 最後更新:17:32

2019年10月30日屯門疑有不明氣體洩漏,有市民響應網上號召聚集在警方大興行動基地外,抗議進行催淚彈訓練。十二名男女被控非法集結、管有攻擊武器等罪,其中三人否認控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成立,案件押後至下星期三聽取求情,本月27日判刑,三人還押候訊。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法官鄭紀航裁決時指出,從證供及片段可見,案發地點有示威者使用鐳射筆、推動鐵欄等行為,三名被告不可能不知道該處為非法集結場地,他們當時分別穿戴黑衣、泳鏡、口罩及手套等裝束裝備,推斷三人意圖成為非法集結的一分子,鼓勵其他集結者作出相關受禁行為,裁定三人所有罪名成立。

法官拒絕接納三名被告的證供,指是為了保護因防暴警察出現而受驚的街坊,當時附近的是一群黑衣人,認為「街坊」一詞脫離現實地淡化了他們的身分,砌詞狡辯之辭。案發當時集會人士曾叫喊侮辱警方的說話,以鐳射筆照射警方,被告卻聲稱沒有感到不安全,亦沒有認為當時正發生非法集結,是強詞奪理的說法。

同案另有九名承認非法集結,去年12月已作判刑,其中七人被判囚、兩人被判入更生中心。

2019年10月30日,有市民響應網上號召聚集在警方大興行動基地外,抗議進行催淚彈訓練。(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0月30日,有市民響應網上號召聚集在警方大興行動基地外,抗議進行催淚彈訓練。(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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