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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例風波事件紥鐵工認非法集結判入勞教中心 官籲聽從督導主任教誨

社會事

修例風波事件紥鐵工認非法集結判入勞教中心 官籲聽從督導主任教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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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例風波事件紥鐵工認非法集結判入勞教中心 官籲聽從督導主任教誨

2021年09月17日 14:14 最後更新:14:46

23歲紥鐵工人分別參與前年8月紅磡及黃大仙的示威活動,早前承認兩項非法集結罪,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入勞教中心。主任裁判官嚴舜儀判刑時指,被告離開中心後將有較長的監管期,望他期間好好聽從督導主任的教誨。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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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指,前年8月3日,有示威者於尖沙嘴碼頭五支旗桿附近將國旗拆下,被告以圍觀者身分出現,但否認有參與拆國旗。他之後隨他人前往紅磡海底隧道,並以路標堵路。2日後,被告再兩度往黃大仙紀律部隊宿舍拋擲磚頭。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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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官指,被告對自身犯下的事有清楚交代,接納他確實認知錯誤,之後積極尋找出路,考慮被告沒有刑事紀錄,但認為判刑須反映事件的嚴重性,故判其入勞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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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律師文浩正引述被告父母的求情信,指被告性格衝動,容易受人影響,涉案後知道自己的不足,不會再人云亦云。文亦指,被告對行為有極大悔意,望以較短刑期為量刑起點。

反修例事件期間,紅磡海底隧道屢有示威者堵路。 資料圖片

反修例事件期間,紅磡海底隧道屢有示威者堵路。 資料圖片

被告陸宣孝報稱紮鐵工人,承認前年8月3日在紅磡海底隧道附近參與非法集結;及在同月5日於黃大仙紀律部隊宿舍外,連同多於三個身分不詳的人集結在一起,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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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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